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鞋耐折试验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鞋耐折试验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东莞市恒宇仪器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4-07-28 05:59:39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鞋耐折试验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2
查看采购公告: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交供应商:东莞市恒宇仪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振华联系人:聂雪明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jszx210@163.com电子邮件:hengyu-nxm@126.com
开始日期:2014-07-14 14:26:30送货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429号
截止日期:2014-07-18 14:26:30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0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我公司出售之仪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内免费服务(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故障或破坏除外)。仪器到厂后由我司派专业服务工程师负责到贵司现场培训仪器操作人员,并祥细教导日常维护及保养常识,直至其能独立操作.我司会由专业服务工程师负责不定期上门维护保养.在接到报修通知后,提供5x8小时,一小时内响应和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售后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售后电话咨询有关技术问题,并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用户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性能故障时,本公司承诺以上保修服务。除此以外,国家适用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本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 (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 (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由于对产品的改造、分解、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 恒宇仪器福建分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双沟东八栋2楼 电话:****-******** 传真:****-******** 负责人:刘龙 138*****112工作年限15年售后服务人员:陈光辉工作年限 8年何豪杰工作年限 8年刘文科工作年限 5年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东莞市恒宇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专业研发制造各类品质检测仪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质检商检机构,科研,军工,大专院校,橡塑胶,制鞋,皮革,纺织,金属,箱包,文具,婴儿车等行业,为新产品开发,物性试验,教学研究,品质管控,原料检验之必备仪器。 十余年来恒宇坚持自主创新研发道路,拥有7项国家发明专利,79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全国制鞋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胶鞋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主导制定二项国家标准,参编多项国家行业标准的修定工作。恒宇先后取得国家计量仪器制造许可证,国家二级计量认证,11项国家计量标准考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2007年恒宇全资投资东莞市世通仪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认可号:L3107,2013年昆山世通仪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认可号:L6634,恒宇是全国唯一既有国家许可仪器生产制造资质和2家国家实验室的高科技企业.恒宇一直秉持永续经营服务理念,先后在全国设立多处分公司及国外代理商,以不断创新的能力与速度保持同业之领先优势,与产业界携手共进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与时俱进贡献社会!
报价总金额:34,500.00
采购人意见
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竞价响应能满足采购需求,拟选为成交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东莞市恒宇仪器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34,5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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