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零星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11N4250207362022203
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零星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11N4250207362022203
五、合同主体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零星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价(元):43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负责维保报修的各类水电设施(电风扇类、开关插座类、明暗插座类、照明类、上水管类、水开关类)、排污设施(下水道类疏通)、门窗(纱窗纱门、门锁、房屋修补、零星墙面修补、小木工维修保养等工作)、空调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所内基础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服务要求:全天(24小时随叫随到),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服务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限起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1.至少安排4人翻班,不同专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按照工作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2.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6时,专业人员随叫随到。
3.所有节假日和每天下午16时至次日8时,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各类故障。
4.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若操作人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单位成立考评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评测,满意度应达到90分以上,否则根据相应条款扣费:供应商收到采购单位第一笔款项后10日内应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方以服务保证金为基础作为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考核费用,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根据对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情况支付相应金额作为考核费。年末考核费支付方式见招标需求。6.本次磋商工作完成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待项目采购完成后由成交单位按成交价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按成交总价/365*原单位服务天数计算。(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未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的,将被视作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2.合同金额(元):
43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02 11:47:4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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