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采购集中办公区新港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劳务服务合同-验收报告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采购集中办公区新港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劳务服务合同-验收报告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12-A | ||||||||||
二、合同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采购集中办公区新港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劳务服务合同 | ||||||||||
三、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12 | ||||||||||
四、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采购集中办公区新港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 | ||||||||||
地址: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 | ||||||||||
联系人:曾东卫 | ||||||||||
联系方式:****-******** | ||||||||||
2.供应商(乙方):郑州朗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88号第十一层 | ||||||||||
联系人:张杰 | ||||||||||
联系方式:156*****222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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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
八、验收组成员 | ||||||||||
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城管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代表 | ||||||||||
九、验收意见 | ||||||||||
受疫情影响,2022年1-2月餐饮服务于2022年2月28日一同验收,考核成绩合格,按照合同约定,可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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