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安全维修工程合同公示
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安全维修工程合同公示
采购人(全称):(甲方)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安全维修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1]000284
(3)项目内容:本工程项目为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工程包括:1、原楼梯间踏步拆除更换大理石;2、两个楼梯间木窗户拆除更换为铝合金窗,增加304不锈钢防盗网;3、楼栋总配电箱改迁至一楼楼梯下新砌房间,一至五层强弱电线路改造重新布线;4、办公楼主入口屋面及二层排水沟位置,拆除原防水基层,重新做防水处理;6、五层多功能会议室及乒乓球室拆除吊顶及隔墙,重新出天华吊顶图纸及隔墙定位图;7、五层大会议室及乒乓球室两边木窗拆除重新更换铝合金窗;8、更换Φ100落水管。(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项目负责人:李闯
(1)合同金额小写:733900元
大写:柒拾叁万叁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起始日期:2022 年2 月14 日,完成日期::2022 年5月13 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楼
方式:包工包料
1、(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60%的工程进度款。
(3)乙方完成工程量的97%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7%。
(4)余下3%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金期满(壹年)后内无质量缺陷,在七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2、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在6个月内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
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承包商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承包商施工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财政部门1份,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2 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甲方:邵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乙方:湖南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2022年2月10日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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