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3-03 至 2022-03-04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81-00011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新龙业燃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新柳街铁北社区(102国道679公里处)

中标(成交)金额: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燃气量210万立方米

服务要求: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新馆建设己处于工程验收阶段,对燃气火化炉、燃气锅炉、食堂所需燃气量进行招标采购压缩天然气2,10万m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用完总燃气量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压缩天然气CNG(质量符合GB17820-2012《天然气》中II类气质标准且检测结果合格),需提供截止开标日期近1年内的天然气参数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 供气方式: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颖、李洪武、王淑华、侯全利、刘长全、吕宏娇、王书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15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 2.8.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新龙业燃气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新龙业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殡仪馆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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