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81-00011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新龙业燃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新柳街铁北社区(102国道679公里处) 中标(成交)金额: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燃气量210万立方米 服务要求: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新馆建设己处于工程验收阶段,对燃气火化炉、燃气锅炉、食堂所需燃气量进行招标采购压缩天然气2,10万m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用完总燃气量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压缩天然气CNG(质量符合GB17820-2012《天然气》中II类气质标准且检测结果合格),需提供截止开标日期近1年内的天然气参数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供气方式: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颖、李洪武、王淑华、侯全利、刘长全、吕宏娇、王书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15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殡仪馆)燃气量采购项目 2.8.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气量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新龙业燃气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新龙业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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