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3-04 至 2022-03-07
撰写单位: 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311-00012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润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越岭路261号

中标(成交)金额:435,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人员管理内容:辅警、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森林消防员、环卫工人、司机、保安、保洁、食堂人员、修理工、行政管理辅助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764人

服务要求:人员管理服务要求: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招聘所需岗位人员,并负责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 3.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人事代理,财务报表,节假日福利待遇。 4.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所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提出更换。 5.供应商应保证所派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财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6. 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处理、平息矛盾及纠纷,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责任和事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时间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7.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所招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服务时间:签合同后一年。 在财政预算保证且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自动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迪、程淑华、胡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发街道日新小区同兴街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千山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鞍海路28号1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博昊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QSCG2022C001鞍山市人事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润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派遣服务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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