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结果公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南岗区公告时间2022年03月04日23:01
评审专家名单孙辉,夏海华,张维耘,夏行昊,刘艳华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230103]HMEC[TP]********

二、项目名称: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省医院 中山路82号 市医保局关于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服务价格:47.00%
黑龙江和合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哈尔滨道里区天平路22号对俄产业园3号楼南单元3层、4层 市医保局关于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服务价格:2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健康检查服务 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 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 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除政策性因素外,原则上有效期一年 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65,000,000.00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健康检查服务 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 “核酸检测服务需求”主管部门:南岗区商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南岗区财政局、南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岗区公安分局、南岗区交通运输与站前管理局、南岗区民政局、南岗区应急局、南岗区委宣传部、南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南岗区教育局、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南岗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哈尔滨市档案馆;(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我公司为“核酸检测服务需求”主管部门:南岗区商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南岗区财政局、南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岗区公安分局、南岗区交通运输与站前管理局、南岗区民政局、南岗区应急局、南岗区委宣传部、南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南岗区教育局、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农业农村局、南岗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哈尔滨市档案馆;(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提供核酸检测所有服务。2、我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内容包括根据上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物品及外环境核酸检测工作”的检测频次及相关要求,按照区疫情指挥部核酸检测组安排部署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包括采样、送样、出具结果、结果信息上传东软系统等“全链条”服务)。3、我公司承诺满足18个行业和部门,职工或从业人员≥100人的企业或经营场所164家,职工或从业人员≤100人的企业或经营场所15,878家,全区重点人群约12万人的核酸检测服务的需求。4、我公司承诺核酸检测服务:配备足量采样人员100名以上、信息录入人员20名以上、采样现场管理人员10名以上,满足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实际需求。5、我公司承诺提供三个月采样人群对应数量的采样管、人员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核酸检测物资。6、我公司承诺由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个采样点的日常消毒工作由我方负责。7、我方提供便捷服务如下:职工或从业人员≥100人的企业或经营场提供上门核酸采样服务;职工或从业人员≤100人的企业或经营场所采取就近上门采样或固定采样点采样。8、我方承诺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流程符合哈尔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9、我方承诺服务费计算:依据哈尔滨市医保局关于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服务价格标准、采购确定折扣率(1-下浮率)计算。服务价格按政策调整,成交确定的核酸检测服务费折扣率(1-下浮率)不变。10、我方同意合同事宜:除政策性因素外,原则上服务合同有效期一年。在上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政策”出现变化时,服务内容和合同期限随之调整。11、我方承诺与成交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签订核酸检测服务合同12、我方同意其他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商榷。 除政策性因素外,原则上有效期一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65,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辉、夏海华、张维耘、夏行昊、刘艳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收取金额计10万元整,收取方式为向两家成交供应商分别收取5万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南岗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服务):1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 2、采购结果中两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即成交价格如下: 1)黑龙江省医院成交价格为:市医保局关于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服务价格下浮48%; 2)黑龙江和合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市医保局关于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服务价格下浮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2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楠

电话:****-********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局 检测服务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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