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结果公告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3-07 至 2022-03-08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03382

二、项目名称: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振兴服务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人民路186号

中标(成交)金额:2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按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早、午餐用餐,负责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食材配送、餐饮制作加工、清洁餐具、厨具设备及相关设施、就餐环境管理、提供优质食材、环保优质的低值消耗品等服务

服务要求:1.食堂供餐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早、午餐用餐服务,可在与甲、乙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在采购人额外支付相关费用的基础上,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采购人标准,所提供菜谱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食堂人员要求: 厨师长 1名 要求:50 周岁以下,能烹制中(西)餐菜肴并可制定接待菜谱,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面点师1名 要求:能够制作各种中西面点,有2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水案1名 要求:勤奋敬业,工作认真。 其他各岗位人员类别及数量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所有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设定标准并承担且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劳资矛盾以及工伤等事项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餐饮服务方式: (1)经营模式:采购人负责大型设备设施维修(大修维护),并对中标单位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及考核。 (2)采购人职责范围:采购人提供操作场地(现有场地)、厨房设备(现有设备)、餐具(现有餐具),负责大型设备设施维修(大修维护),负责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考核,水电费、采暖费、物业费均不由中标单位负担。 (3)中标单位职责范围:中标单位负责人员招募和管理、工资支付,应当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服务人员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按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和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负责劳动纠纷处理、工伤工亡处理、员工体检费用、工伤工亡相关费用支付、风味及菜品技术研发等工作,并负责提供质优价廉的食材、环保优质的低值消耗品,负责风味及菜品研发等工作。 (4)中标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餐饮制作加工、销售及服务、清洁餐具、厨具设备及相关设施、就餐环境管理、提供优质货物、环保优质的低值消耗品等。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或对建筑物进行任何施工或改造。中标单位须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器材,丢失或人为损毁须照价赔偿。特别是要担负起生产安全的巡视、检查责任,发现各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采购人反映、督促、配合采购人完成对安全隐患的排除。 严禁成交供应商承接采购人委托之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不得将承包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服务管理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桂娟、孟照琴、王明焰、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13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迎宾路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服务02.14.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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