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7575165E2022401
二、合同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NNZC2022-G3-030003-GXDY
四、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联系方式:0771-5679732
供应商(乙方):广西桂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新福里路22号铺面
联系方式:136578133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
数量:1
单价(元):38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供货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蛋类、肉禽类、鲜活水产类、冻品类、干货调味类、米粉、粮油类。
服务要求:(1)一般供货要求:
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当天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请购清单,在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在次日上午 9:00 前提供当次现场供货(实际供货时间也可双方协商)。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 1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禁止提供冷荦熟食制品,禁止提供野生蘑菇、发芽马玲薯、四季豆等高风险食材给单位加工食用。
2.合同金额(元):38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3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09 11:10:54
九、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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