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四类)申请人蔡盼、张超民家庭复审结果符合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四类)申请人蔡盼、张超民家庭复审结果符合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四类)申请人蔡盼、张超民家庭复审结果符合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慈政发〔2015〕13号)等有关规定,由住房困难家庭提出申请,经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初审、公示,市房管中心和市民政局复审,现将复审后拟符合我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申请人姓名性别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居委)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工作单位现居住地申请住房类型家庭人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m2)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元)家庭财产(元)分户直系亲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m2)家庭成员情况
称谓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
1蔡盼宋河镇龙王庙村1993.08未婚慈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四类)10符合符合符合////
2张超民安徽省肥东县张集乡张集村1996.12未婚慈溪市图书馆/公共租赁住房(四类)10符合符合符合////

对以上公示家庭有异议者,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要求实名举报,否则不予受理。举报电话:63035749(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地址:三北大街768号慈溪市房产管理中心409室。

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审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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