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结果的通报
关于2021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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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便〔2022〕46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规定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苏农办机〔2021〕2号)要求,2021年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对部分在用轮式拖拉机(100马力及以上)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质量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2019年在江苏省境内销售、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用户。共调查10家轮式拖拉机企业生产的10个型号的产品,涉及300个用户。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的产品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等四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不同用户对该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调查指标的单项满意度分值。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按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的单项满意度指数、综合满意度指数以及本次调查的总体满意度指数。满意度评价分5档:90~100分(含90)为“满意”、75~90分(含75)为“较满意”、60~75分(含60)为“一般”、40~59分(含40)为“较差”、40分以下为“差”。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所调查的轮式拖拉机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91.83分,属于“满意”档次。综合评价为“较满意”及以上的机型占被调查机型的100%,反映出用户对本次调查产品的总体评价较好。“三性一状况”四项调查内容总体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安全性94.29分、适用性93.9分、可靠性89.63分、售后服务状况89.43分,安全性评分最高,售后服务状况评分最低。75%的用户表示下次还会购买同一企业的产品。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指数详见下表。 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指数评分表
三、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省销售的轮式拖拉机产品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但部分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 一是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缺失。无后反射器、后视镜脱落、挡泥板处/悬挂装置处/动力输出轴处/水箱盖处未贴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脱落。二是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外露旋转动力输出轴、发热排气管未装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脱落等。 (二)可靠性方面 转向系统(如转向油泵损坏)、燃油系统(如燃油箱底部放油螺栓脱落、燃油泵一直报警)、液压系统(如液压提升油缸螺纹滑牙)、行走系统(如前桥牙包漏油)等存在问题。 ( 三)售后服务方面 存在不能及时跟进和配件供应不足现象,未进行售后回访,三包期外配件不易购买。 四、整改要求 针对本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一对一发送整改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整改期3个月,整改结果由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确认。我厅将结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标志使用情况及产品一致性的监督管理要求,组织督导企业按时做好整改工作。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孙啸萍,电话:025-86461939。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7日 来源:厅农机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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