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2号线2022-2025年度运营期保险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福州地铁2号线2022-2025年度运营期保险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福州地铁2号线2022-2025年度运营期保险项目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有关单位:
一、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3-①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业绩是指: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业绩合同中应至少包括上述险种中的一种。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合同任期内任意一张发票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需澄清的内容: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合同任期内任意一张发票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发票复印件是否可以提供我司开给客户的保费发票,并加盖我司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29页商务部分评分-偿付能力部分1.2019年投标人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200%(含)的,得2分;150%(含)-200%的,得1分;低于150%的,不得分。2.2020年投标人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200%(含)的,得2分;150%(含)-200%的,得1分;低于150%的,不得分。
需澄清的内容:此处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指的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29.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否决/商务部分评分PB/2.偿付能力中“偿付能力充足率”指的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问题3:招标文件第40页关于雇主责任险方案中,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数按公司定编人员数量1387人测算。
需要澄清的内容:涉及工种及各自工种大致占比情况、雇员是否有长期驻点省外工作的,如有,大致占比多少?
答:本项目涉及的工种即为地铁线路运营服务的管理、运营、维修等员工,无省外驻点工作雇员。
问题4:招标文件第39页关于公众责任险方案特别约定中,(5)志愿者特别约定:兹经双方同意,为投保人服务的志愿者属于本保险单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范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须按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
需澄清的内容:志愿者人数预估多少,是否能提供具体名单?对应的保障和免赔同主险吗?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第38页,表1: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保险金额及服务项目一览表,特别约定“(6)保险人同意,所属投保人的其他项目与本项目互为第三者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福州地铁其他线路工程。一次事故导致本项目及所属投保人的其他项目同时受损时,对于损失赔偿事宜做如下特别约定:①对于责任归属明确的事故,由负有责任一方的保险合同赔偿。②对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事故,可以界定的损失项目由各自所属保险合同赔偿,无法界定的损失项目,由本合同负责赔偿。”
需澄清事项:其中“无法界定的损失项目,由本合同负责赔偿”应该如何理解?不属于保险责任或不在投保财产清单内的损失是否也在该项范围内?
答:按本条款约定的责任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第37页,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特别约定(2)除领取公共行驶执照在公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外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需要澄清的内容:需要对这些公共交通做什么保障?具体指哪些公共交通车辆,是否上牌?
答:保障范围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该条特别约定的承保财产是指除在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车辆外招标人的所有车辆。
问题7:招标文件第37页,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附加条款10. 自动承保新的营业场所条款。
需要澄清的内容:可否限定标的范围?
答:否。
问题8:我司拟使用法人单位即总公司投标,出于现在疫情严重及防疫安全政策考量实行公章电子打印模式,此前地铁多条线路均允许使用公章电子打印系统,因此此次投标我司沿用之前公章电子打印模式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妥否。
答:本项目允许使用公章电子打印模式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问题9:招标文件第8-9页“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第7项条款号4.1“投标人资格要求”项中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是在项目所在地依法设立的,且应获得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2)投标人须依法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需澄清事项:投标人若获得法人单位的授权,以当地分支机构名义进行应标:
(1)是否仅需要提供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代替“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2)在招标文件的第28页-第31页技术部分评分的“6、理赔经验”和商务部分评分中的“1、投标人资本实力;2、偿付能力;3、信用评级;5、业绩情况”相关数据或材料是否可以直接使用投标人总公司的数据参与投标的评定?
答:(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依法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单位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29.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否决/商务部分评分中,1、资本实力、2、偿付能力、3、信用评级可提供法人单位的材料应标。
问题10:招标文件第9-10页“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条款号15.2 “投标保证金”中写明:“注:1、投标人可于开标时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材料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盖公章);(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复印件盖公章);(3)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需澄清事项:烦请提供“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的模板。
答:格式自拟。
问题11:招标文件第22页“(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2.2包封上还应写明:(3)注明年月日时分(在前附表第14项所述投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需澄清事项:“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4项”所述为“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此内容非投标日期和时间。烦请确认是否应为“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2项”中的相关时间。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投标须知/18.2.2包封上还应写明:“(3)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前附表第14项所述投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修改为“(3)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前附表第12项所述投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问题12:招标文件第29页商务部分评分中的第2点“偿付能力”的评审依据要求:“1.2019年投标人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200%(含)的,得2分;150%(含)-200%的,得1分;低于150%的,不得分。2.2020年投标人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200%(含)的,得2分;150%(含)-200%的,得1分;低于150%的,不得分。注:①投标人须附上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未按本备注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需澄清事项:偿付能力充足率分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烦请明确本次投标需提供哪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数据。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29.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否决/商务部分评分PB/2.偿付能力中“偿付能力充足率”指的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问题13:招标文件第41页”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及服务项目一览表中”的“特别约定:(4)本保险赔偿责任按以下约定执行:被保险人投保雇员因发生本保单保险事故死亡,赔偿保险金额的全部;被保险人投保雇员因发生本保单保险事故伤残,保险人依据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按每人死亡赔偿限额80万元医药费用及附后《工伤与职业病伤残赔偿比例表》规定的比例计算伤残赔偿金额;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在保险金额内实际赔付,不扣除医保以外用药的费用。”
需澄清事项:烦请提供《工伤与职业病伤残赔偿比例表》的具体内容。
答:《工伤与职业病伤残赔偿比例表》见下表
伤残等级 | 比例 |
一级 | 100% |
二级 | 90% |
三级 | 80% |
四级 | 70% |
五级 | 60% |
六级 | 50% |
七级 | 40% |
八级 | 30% |
九级 | 20% |
十级 | 10% |
问题14:招标文件第46页六、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免赔方案(一)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1.标的:投保财产包括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被保险人拥有或者控制之下的房屋建筑、各类机器设备及物资、车辆及和车辆牵引系统等被保险人所有经营、管理、维护、活动、调试、运输所涉及的区域、机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区域、调试区域,地铁车辆存放、检修等场所,及运输区域。
需澄清事项:烦请明确财产一切险标的中“物资”的具体定义及范围类型。
答:招标文件财产一切险中的物资指被保险人拥有或控制之下的全部财物。
问题15:招标文件第53页“八、保险费支付方式”:“(一)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甲乙双方约定,保险费由各共保人各自向甲方出具支付当期全部保费申请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甲方将当期保费分别支付给各共保人,本项目引起的各项税费及相应票据由各共保人自行负担。保险费分四期支付:
(1)保险单出单后六个月内支付第一期保费,金额为合同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保险费的30%;
(2)保险单出单后十八个月内支付第二期保费,金额为合同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保险费的30%;
(3)保险单到期前六个月内支付第三期保险费,金额为合同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保险费的30%;
(4)剩余保费待保险合同期限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及合同结算后支付。若最终工程结算金额超过本合同暂定保险金额,则按本合同签约保险费结算支付;若最终工程结算金额低于本合同暂定保险金额,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算保险费,甲方多支付的保险费,乙方应予退还。”
需澄清事项:烦请确认本项目是否有在建工程?若有,请提供在建工程的金额、施工进度及预计完工时间,并告知在建工程最终结算后金额浮动的预计比例。建议将分期支付按以下修改:
1.保险单出单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一期保费,金额为保险费的1/3;
2.保险单出单后十三个月内支付第二期保费,金额为保险费的1/3;
3.保险单出单后二十五个月内支付第三期保费,金额为保险费的1/3;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招标文件第73页投标文件格式的“(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第78页“6.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职务。
需澄清事项:由于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工作调整,目前在我司无具体职务,但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可在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下“职务”处填写“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招标文件第81页投标文件格式“(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商务方面的文件”中“5、投标人同类业绩表(在本章6.4投标人业绩中填写)”。
需澄清事项:“投标人业绩”在招标文件第79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6.3,非6.4,烦请确认是否为笔误。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商务方面的文件“5、投标人同类业绩表(在本章6.4投标人业绩中填写)”修改为“5、投标人同类业绩表(在本章6.3投标人业绩中填写)”。
问题18:招标文件第86页投标文件格式“(八)出具保单、收取保费及开具发票事宜确认书”: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填写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为一级法人机构且实行授权经营模式,法人机构非直接业务经营单位,无法办理出具保单、收取保费及开具发票事宜,如我公司作为中标人签订本项目保险合同,我公司确认由分公司作为唯一机构办理保单出具、保费收取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事宜。
需澄清事项:若以省级分公司名义应标,省级分公司不是一级法人机构,是否能提供分支机构(非一级法人)为投标人的“出具保单、收取保费及开具发票事宜确认书”的模板格式?
另外,我司的法人机构、省级分公司均为非直接业务经营单位,无保单出具、保费收取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权限,此处分公司账户信息是否能填写具体具体落地出单分公司的账户信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招标文件第31页评分办法和标准的商务部分评分第5点“业绩情况”的③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发票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与第79页投标文件格式“6.3投标人业绩”④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合同期内任意一张发票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上下对于提供的材料内容描述不一致。
需澄清事项:烦请确认投标人的业绩材料情况是否以评分办法和标准中的备注为准。具体描述如下:
①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业绩是指: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业绩合同中应至少包括上述险种中的一种。
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发票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④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上述要求时,业绩不予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招标文件第61页合同条款及格式“十二、考核标准”中,“7-其他项目服务人员发生变动未按时通知的-向被保险人缴纳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
需澄清事项:本页序号“2”的“考核标准”规定“保险期开始半年内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15分,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险期开始半年后,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并未取得甲方事先认可,每次扣15分,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项目服务人员发生变动未按时通知的,每次扣3分,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与上述服务内容及要求序号“7”内容存在歧义,烦请进行解释说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第36页及第64页中的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保险金额及服务项目一览表中:
序号 | 投保标的 | 财产一切险 保险金额(万元) | 附加机器损坏险 保险金额(万元) | |
一 | 土建结构(含疏散平台) | 626900 | / | |
二 | 轨道 | 45427 | / | |
三 | 通信 | 35332 | 35332 | |
四 | 信号 | 32943 | 32943 | |
五 | 供电 | 97081 | 97081 | |
六 | 综合监控 | 5976 | 5976 | |
七 | 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 | 10171 | 10171 | |
八 | 安防及门禁 | 5397 | 5397 | |
九 | 通风、空调与采暖 | 8874 | 8874 | |
十 | 给排水与消防(含气灭) | 12043 | 12043 | |
十一 | 自动售检票 | 13454 | 13454 | |
十二 | 车站辅助设备 | 25315 | 25315 | |
十三 | 运营控制中心 | 12964 | 12964 | |
十四 |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B部分设备) | 11058 | 11058 | |
十五 | 人防 | 8763 | 8763 | |
十六 | 车辆 | 113806 | 113806 | |
十七 | 土建结构(含疏散平台) | 626900 | / | |
合 计 | 1065504 | 393177 |
需澄清事项:序号一和序号十七中的“土建结构(含疏散平台)”是否重复?烦请确认财产一切险的保额是否需要调整?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二、项目方案表1: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保险金额及服务项目一览表中的“十七 土建结构(含疏散平台)”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3:投保财产清单中的“十七 土建结构(含疏散平台)”。
问题22:招标文件第41页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及服务项目一览表中的“特别约定”中的(1)本保险险种的承保时间范围扩展至保险期间内全天 24 小时,而不论是否在工作期间或因工作原因。被保险人之雇员在此期间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或自伤残发生之日起在 180日内发生死亡)以及因此而引起的医药费用,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为限。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需澄清事项:24小时扩展条款:因雇主险保障的是雇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员工出险不在工作期间或不因工作原因,那么雇主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建议约定为: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员工受雇工作前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招标文件第35页报价部分评分中的“(2)价格得分计算”: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减4分,减完为止;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减1分,减完为止。
④投标报价得分根据价格部分权重计算取值至小数点后2位,2位以后四舍五入。
需澄清事项:为了更好的维护招标市场秩序,避免恶意竞争,保证服务水平,建议将高于评标基准价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保持一致,按如下内容修改: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减1分,减完为止;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减1分,减完为止。
④投标报价得分根据价格部分权重计算取值至小数点后2位,2位以后四舍五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修改
1、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10:45,现更改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0:45。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3月21日17时00分之前,现更改为2022年3月28日17时00分之前。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
标签: 保险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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