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日报社所属新媒体广告经营权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日报社所属新媒体广告经营权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JXHH-XJ-2022-001
项目名称:抚州日报社所属新媒体媒体广告经营权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微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金沙江路3131号2栋JT2077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抚州日报社所属新媒体媒体广告经营权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采购人将抚州日报社新媒体现有平台: 魅力抚州客户端; 抚州日报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 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 赣东新闻微信公众号; 抚州新闻网的广告经营权交由供应商。 除代营公众号和舆情相关业务外,供应商可开展非媒业务,抚州日报社将每次收起非媒业务营业额的6%。 |
服务要求: |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刊登违法、违规广告和软文,在甲方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下守法经营。 2、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抚州日报的名义对外从事有损抚州日报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有权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人员调配权和财务收支权 4、乙方必须按月足额上交广告代理费。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乙方自身税费甲方不负有任何代缴责任。 5、乙方用自身公司开具的抚州日报新媒体广告业务发票需符合财务等相关规定,并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 6、乙方根据广告法律条规刊发广告,由于刊登违法、违规、失实广告或侵犯版权等引发的纠纷,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负责解决因广告业务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可根据业务状,适当调整广告收费标准,但不可无下限低价用卖。若低价甩卖,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没收信誉保证金。 8、乙方在履行合同结束后,结清所有的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3年。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龚艳凤、周志刚、高金龙、祝迎祥、涂怀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州日报社
地址: 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9
联系方式: 133*****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江西省赣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 137*****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137*****901
电子函件:********4@qq.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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