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猇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空调采购合同公告-HWYJ4205052200310235
宜昌市猇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猇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空调采购合同公告-HWYJ4205052200310235
一、合同编号:HWYJ420*****003*****
二、合同名称:猇亭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猇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空调采购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猇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地址:猇亭区桐岭路21号
3、联系方式:*******
4、供应商(乙方):宜昌盛世欣兴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5、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266号星河湾商住楼01、02号
6、联系方式:133*****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空调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柜机(3匹)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6200
5、合同金额:0.6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 ,货到验收后支付。
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合格率大于98%。
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
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解决纠纷方式1、双方协商。
2、协商不一致,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
其他合同条款1、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书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貳份。
2、本合同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0(万元)收取比例:0%
8、采购方式:协议供货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3-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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