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创建典范城市道路标线、标牌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郧阳区创建典范城市道路标线、标牌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X2022(YYCG)-02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郧采计备[2022]XM0019号
三、项目名称
郧阳区创建典范城市道路标线、标牌提升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十堰恐龙化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47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94.4(万元)
服务类 |
名称:郧阳区创建典范城市道路标线、标牌提升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郧阳区创建典范城市道路标线、标牌提升工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服务合同、工程量清单 服务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通过竣工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保修期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通过竣工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文金,郭清智,陈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3-11
2、评审地点: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9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4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匿名、或未依附有效证据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郧阳区城关镇步行街12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9层
联系方式:134*****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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