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43-2 采购人(全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重庆华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2022年城市更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评估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1 | 长沙高新区2022年城市更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评估服务项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5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陆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高新区2022年城市更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评估服务项目分4个项目包同步推进,包1中标单位为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包2中标单位为长沙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包3中标单位为湖南恒业腾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包4中标单位为重庆华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个项目总价为196万元。该合同为包4,标的范围为园区除片区一、二、三外的其他范围,企业个数为10个,评估费以《湖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2019〕26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50%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评估项目及收储评估价格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10 ——2023-03-09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乙方接甲方单个项目评估需求通知之后,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约定时间内自行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收集、 现场查勘,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初步评估结果, 并配合甲方做好评估结果解释说明工作,接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乙方负责免费将评估报告和发票寄送给甲方指定工作人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乙方提交正式估价报告经甲方或长沙高新区城市提质更新指挥部验收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关于发布湖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土协发(2019)26号〕中“湖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价”标准取费的50%支付评估费用。 4.1.2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观音桥支行(重庆华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10*****09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2)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习惯; (3)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要求,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5)配合甲方做好评估结果解释说明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乙方取得采购人就具体项目出具的评估委托函,是各个项目结算申请付款的依据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乙方开展评估业务所需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将所需资料以清单形式向甲方一次性提出。甲方对其提供的与本次估价业务相关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现场勘察时,甲方需派专人协调被收回企业配合查勘工作、全程见证查勘过程,并在查勘工作完成后在查勘工作底稿上签字。 (3)甲方在与被收回企业谈判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对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4)甲方对乙方评估技术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工作不满意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予以更换。 (5)甲方应尊重乙方工作独立性,不干预乙方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但甲方有权对乙方评估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并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评估工作中存在的违约行为等。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对于甲方紧急项目应派出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30分钟内赶到项目指定地点。 (2)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预估结果和正式评估报告。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按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前述文件、权证、图纸等资料和补充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交付时间。 (3)乙方应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确保其提交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复估或重估,由此造成的逾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义务对评估业务开展过程中获得和知悉的甲方秘密以及有关资料进行保密,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只能提供给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但按土地估价机构和成果管理规定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等的除外。 (5)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合同所列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评估费。 (7)乙方所派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预估结果或正式评估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评估费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乙方支付评估费20%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5 乙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评估费20%的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逾期提交预估成果或正式评估报告等评估成果文件超过5日的; (2)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且未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 7.6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评估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乙方开户行和帐号以本合同签订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 (2)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仲裁,双方同意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等向本合同签章处提供的联系地址送达有关通知、相关法律文书,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联系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椎关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报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出具报告不得存在侵犯甲方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8号 | 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6号都会首站9幢22-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