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锦州市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锦州市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锦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3-14

所属项目:

关于2021年开展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省属、市直及驻锦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中选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2〕1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确认协议采购量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认工作;各相关省属、市直及驻锦部队医疗机构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认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二、签订购销合同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于2022年3月31日前与中选产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做好《辽宁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各相关省属、市直及驻锦部队医疗机构按照时限要求直接与企业签订。

三、及时划拨预付金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于2022年3月25日前依据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约定采购量,做好中选品种周转金的测算工作,并及时向财政部门足额申请周转金,确保及时向企业结算采购货款。

附件:锦州市医疗机构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明细表

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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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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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疗保障局 医用耗材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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