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2022年-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2022年-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30-1
采购人(全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2022年-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湖南湘江新区2022年-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其他服务2022年-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安全生产系列培训

场/年

4

*****

******

2

警示教育活动

项/年

1

*****

*****

3

安全生产月活动

项/年

1

******

******

4

安全生产表彰工作

项/年

1

*****

*****

5

送训下工地活动

场/年

10

3000

*****

小计/年

******

合计报价(3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08 ——2023-03-07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期共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2年合同签订后支付2022年当年合同金额50%,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2年剩余50%合同款待乙方年底向新区安委办提交总体情况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完毕,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3年合同签订后支付2023年当年合同金额5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3年当年剩余50%合同款待乙方年底向新区安委办提交总体情况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4年合同签订后支付2024年当年合同金额50%,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5,说明:2024年当年剩余50%合同款待乙方年底向新区安委办提交总体情况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10*****00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培训。针对目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技术指导的现状,对新区所有受监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全年4次。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协助组织受监建设项目的相关人员参加事故单位现场教育会,通过企业事故教训分析及交流,安排专家讲授项目施工如何防控风险、预防事故,开展警示教育交流,警示教育会应突出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以提高企业事故防控意识及能力。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活动方案,于6月份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活动,通过开设安全咨询台、发放安全宣传画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4、协助开展安全生产表彰工作。对建筑施工领域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优良项目进行评比、颁发证书及相关奖励。

5、开展送训下工地活动。为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基本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组织专业的安全培训团队,开展10场送训下工地培训活动,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将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送给安全生产一线人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该项目为三年服务期限,每年度年底进行一次年度项目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签订,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5.3.2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验收依据为本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投标服务方案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提供约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6.1.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进展和效果,随时抽查乙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质量。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6.2.2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作便利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2.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本协议正式签约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7.4该项目为三年服务期限,每年度年底进行一次年度项目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签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该项目为三年服务期限,合同总金额:*******.00元,每年度完成该年度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支付该年度合同金额,即:******.00元,每年度分两次付款(详见合同资金支付方式)。

11.2该项目总合同金额共分为6次支付,按照每年度合同要求,每年度支付次数共计2次,三年共计6次,2022年度完成该年度合同要求后支付第一次和第二次、2023年度完成该年度合同要求后支付第三次和第四次、2024年度完成该年度合同要求后支付第五次和第六次。

11.3该项目为三年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本期合同为2022年项目服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限2022-03-08到2023-03-07,2023年和2024年项目服务合同另行签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世贸中心833
法定代理人:谭勇法定代理人:赵群慧
委托代理人:倪洋委托代理人:白紫锐
电话:0731-********电话:0731-**130996
传真:0731-88995281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宣传 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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