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北小学教育集团清溪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六安市城北小学教育集团清溪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裕采G2021F1934
二、合同名称:六安市城北小学教育集团清溪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裕采G2021F1934
四、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北小学教育集团清溪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权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
联系方式:0564-*******
供应商(乙方):安徽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54号
联系方式:186*****2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六安市城北小学教育集团清溪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权购买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任命一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学校的监督,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
2、按合同规范管理,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与招标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3、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金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乱放。食堂的泔水处理,必须与收集人签有协议,日产日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全部责任。
4、服务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招标人代为缴纳。
5、招标人提供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厨具等设备,以及维护保养与更新,并负责房屋的改造装修和维护。如因被盗、人为损坏等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坏、损失,其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6、服务期间,中标人派遣的劳务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数。聘用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并将其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务用工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报招标人备案。
7、食品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1)中标人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持续加强培训与考核。
(2)提供各种食材的经销商必须要具备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
(4)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
(5)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
(6)生熟盆必须明确标识,分开使用。
(7)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
(8)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
(9)餐具及用具需及时消毒。
(10)操作间和学生餐厅需及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11)每餐的各品种餐熟食必须留样(48小时),以备检查。
(12)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严禁在工作场所抽烟、饮酒。
(1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所产生任何债务由中标人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
(14)中标人在服务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在经营期满后5日内,撤走承包经营者剩余商品、自购设备,把场所交给学校,否则所留物品学校有权处理。具体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营业额的6%
合同金额:营业额的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地点:六安市城北小学教育集团清溪路小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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