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废弃(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1日)




项 目 名 称

璧山县废弃(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

047946

招 标 人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电话

023—********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23—********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璧山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璧山正兴建筑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福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重庆市璧山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40.1276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2

投诉受理部门

区公管办

(区纪委执法室)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6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6日(单位公章)

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废弃(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县废弃(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璧发改【2014】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由县财政从生态创建专项资金中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县 大兴镇符家村第3、5村民小组,正兴大面坡村4组,丁家铜瓦村5组,大路街道郭家村6组,龙泉村3组,大竹村6组,福禄镇胜利村5组、健龙镇鱼洞村2组,共计6个镇街9个村组。

2.2 工程规模:完成15个废弃(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治理面积95.87亩。

2.3 工程总投资:约 100 万元。一标段工程费28.9373万元,二标段工程费26.5738万元,三标段工程费44.2686万元。

2.4 计划工期:三个标段均为 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采场底部平台复垦、土地平整、采场边坡复绿、修筑排水沟、设置警示牌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璧山县大路郭家村砖厂页岩采场、璧山县大路大竹村六组页岩采场、璧山鞍子山煤矿矸石场、璧山县丁家铜瓦村五组采石场、璧山县正兴三重场采石场、璧山县健龙曾垂木采石场为一标段;璧山县福禄谢永富采石场、璧山县福禄郭永江采石场、璧山县福禄王仁辉采石场、璧山县福禄张成祥采石场为二标段;璧山县大兴河坝采石场、璧山县大兴符家石坝采石场、璧山县大兴登碗石采石场、璧山县大兴公猪房采石场、璧山县大兴刘礼伟登碗石采石场为三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8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标段500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 年 08 月 4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4 年 08 月 4 日 12 时 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4 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4 年 07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F

邮编: 邮编:400015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23-********136*****339 电话:023-********

传真: 传真:***-********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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