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的合同公告11N0029406022022406
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的合同公告11N0029406022022406
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2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联系方式:0574-********
供应商(乙方):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祥园路88号2幢908室
联系方式:135*****1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
数量:1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套大气重金属分析仪和1套离子在线分析仪的运行维护工作。。保证仪器连续稳定运行、数据准确、记录完整。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和年度检修;负责监测数据的统计、审核和年报。
服务要求: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 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成交金额:******元/年。服务期限:3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2019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2.合同金额(元):******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3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18 08:0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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