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火车东站广告牌税收宣传平台中标结果
地方税务局火车东站广告牌税收宣传平台中标结果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火车东站广告牌税收宣传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火车东站广告牌税收宣传平台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GMTC144BZFD0115BO)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公示时间 2014 年 8 月 11 日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 ) ,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属于上述规定的第 1 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需求
依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 年税收宣传工作计划》等工作安排,并结合深化 “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 的现实需要,拟进一步打造税收宣传品牌,不断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政策理解水平、税法遵从度、纳税满意度和公民的税收意识,借助已发展成熟的公共交通宣传体系深入拓展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平台。通过市场考察,拟利用广州市火车东站平面广告媒体的稳定网络覆盖优势,在广州市火车东站广告位置宣传作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平台。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报价人应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在谈判文件里指定的广州市火车东站发布广告资格的证明文件;
5. 报价人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报价人是经采购人邀请的服务商;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五、报名登记
1 .登记截至日期: 2014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7 时 00 分;
2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
3 .供应商登记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3 )资格条件的 4 、 5 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见附件);
4 .报名登记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3 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报名联系人 :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表: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
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登记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2014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火车东站广告牌税收宣传平台采购项目 | ||||
登记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登记报名单位联系人通讯方式 | 姓名 | 电话号码 (座机) | 电话号码 | 传真 | |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明 | |||||
备注 |
说明: 1 、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
2 、在本表后须附登记报名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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