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境内保护区范围截污纳管及治理工程设计
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境内保护区范围截污纳管及治理工程设计
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境内保护区范围截污纳管及治理工程设计
投 标 邀 请 书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境内保护区范围截污纳管及治理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审[202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如下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设计投标: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纵横百越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境内保护区范围截污纳管及治理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估算930万元,涉及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厢镇玉田村境内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及其周边适宜纳管区域;沿溪片区污水收集共建污水管 3.69km,建设两座小型一体化泵站,规模分别为 280m³/d、120m³/d;配套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 400m³/d 的污水处理站一座;
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5、内容:①沿溪片区污水收集工程:本工程共建污水管 3.69km,建设两座小型一体化泵站,规模分别为 280m³/d、120m³/d;②配套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建设规模为 400m³/d 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两级 A/O 工艺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 B 标准;
6、服务期限:技术方案送审稿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技术方案报批稿应在专家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管网施工图在甲方提供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并在从业限制期内,并在泉州市行政区域承担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期间未被列入黑名单或通报批评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3 月19日至2022年03月29日15点(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方法:简易评标法。
七、费用: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及提交截止时间: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城厢微事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人民政府
地址:城厢镇 邮编:******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5*****168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联系人:小黄电话:135*****060
监督单位: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595-********
2022年03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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