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2022-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2022-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2022-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8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73-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农业农村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2-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7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浏阳市2022-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项目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以及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2*******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柒拾万零捌仟壹佰玖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服务期间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提供《浏阳市2022年春/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给甲方。

2.2、服务费以每位村级动物防疫员为单位,仅限承包时段内,包括:

2.2.1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172.5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代付。按2500元/人/月、138人、5个月计算,从上级财政拨付和本级财政预算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春、秋防结束后,中标公司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验收考核(中标公司需提供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验收考核表,并有当地乡镇兽医主管部门参与),根据考核结果及平时检查情况测算应拨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提供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核算明细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批后,代付至村级动物防疫员一卡通账户。

2.2.2工伤保险费:2.76万元。按40元/人/月、138人、5个月计算,从本级财政预算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支付方式:中标公司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务委托后,需按月代买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伤保险,并按财务要求提供有效凭证及保险费发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批后拨付至中标公司(具体按实际发生金额)。

2.2.3意外保险2.07万元。按150元/人/年、138人、1年计算,从本级财政预算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支付方式:中标公司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务委托合同七天内,需代买村级动物防疫员意外保险(全年),按财务要求提供有效凭证及保险费发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批后拨付至中标公司。

2.2.4管理费:112.9/人/月,138人,5个月计算。支付方式:春、秋防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中标公司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考核表附后),根据考核结果测算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费,由中标公司按财务要求开具管理费发票,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批后拨付至中标公司。

2.2.5税费:2.76万元/年+2.07万元/年(2.2.2项+2.2.3项)×6%。

结算时以实际人数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01 ——2023-02-28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4服务范围: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以及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

3.4服务要求:

3.4.1、要求三大病种的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和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3.4.2、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按时按质完成春、秋防集中强制免疫和抗体检测采样工作,按要求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

3.4.3、要求中标公司按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设定职数、条件和要求选拔村级动物防疫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委托合同,按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管理和考核村级动物防疫员,按要求代买相关保险,按要求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工作。

3.4.4、村级动物防疫员选拔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有相关业务知识,有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

3.4.5、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根据2021年职位设置,2022-2023年每年需村级动物防疫员138名(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投标人必须承诺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足额劳务人员。

3.5、服务质量认定办法:按甲方制定的《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验收评分表》细则,组织考核和验收评分,作为核算合同价款的依据。

3.6、甲方确定各乡镇(街道)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作为本协议附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照春、秋防验收结果每年分两次结算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照春、秋防验收结果分两次结算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照春、秋防验收结果分两次结算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照春、秋防验收结果分两次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鲤鱼池支行(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8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按甲方制定的《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验收评分表》细则,组织考核和验收评分

5.2.2按甲方制定的《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验收评分表》细则,组织考核和验收评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验收评分表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分值

得分

备注

1.在浏是否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的团队,至少有一名大专以上畜牧兽医专业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0

2.是否有健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及其相关制度

5

3.是否及时足额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并且符合村级动物防疫员选拔条件

10

4.是否按要求代买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伤、意外保险

5

5.是否有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记录、工作台账,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了相关培训

10

6.是否开展春、秋防工作部署,并有完善的春、秋防督查记录

10

7.是否按要求开展工作,如有人员变动是否申请审批

10

8.强制免疫病种抗体合格率是否均达70%以上

10

9.是否与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畜牧主管部门有效对接,开展春、秋防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等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以及协助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工作。

20

合计

100

验收结果运用: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验收考核。

评分区间在95分(含95分)以上全额发放管理费,94分-90分(含90分)区间按90%发放管理费,89分-85分(含85分)区间按80%发放管理费,84分-80分(含80分)区间按70%发放管理费,79分(含79分)区间以下终止合同且无管理费用。

5.3.2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验收评分表

外包内容

质量要求

验收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密度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要求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100%,(病畜、孕畜、入栏不满14天的畜禽、21日龄以下仔猪、10日龄以下禽苗不计算应免数)。

-牲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各占8分,按比例计分。(抽查每名村级防疫员责任区养殖场(户)6户,其中生猪2户、家禽2户、牛羊各1户。查看免疫注射、牲畜耳标佩戴、免疫档案登记、免疫台账等)

40

强制免疫病种抗体合格率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三大病种抗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

-牲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各占8分,按比例计分,按年度分项计算。(以疫控中心数据为准)

40

疫情监测

-配合做好责任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及养殖场(户)防疫监管工作

-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并配合政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配合做好责任区监测采样工作。

-未配合开展流调、监测及养殖场(户)防疫监管工作的,扣1分/次;

-疫情报告不及时计2分/次,未配合采取措施扣2分/次;

-未配合做好监测采样工作,扣1分/次。

10

无害化处理

-宣传、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做好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项。

6

生产统计

- 配合对责任区畜禽存栏、出栏、 异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 未配合对责任区畜禽存栏、出栏、 异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扣 0.2 分/次。

2

母猪、肥猪保险

- 配合做好能繁母猪、育肥猪保 险工作。

- 未配合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扣 2 分。

2

合 计

100

验收结果运用: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验收评分在90分(含 90分)以上全额发放劳务报酬, 89分-80分区间按90%发放劳务报酬、79-70分区间按80%发放劳务报酬,以此类推。一年分二次发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根据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要求,设定各服务时段内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

6.1.2服务期间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或人员若有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1.3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管理费和税费;

6.1.4及时向乙方提供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事项所需的疫苗、防护装备等物资。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按甲方设定条件选拔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相关业务知识,有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6.2.2在服务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沟通,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

6.2.3组织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遵守动物防疫各项操作规程,保证人、财、物安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6.2.4服务期间,村级动物防疫员如发生劳动争议(含保险方面),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协议,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7.4甲方违反协议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需按0.1%支付乙方利息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处理或更换该村级动物防疫员,并扣减该村级防疫员全年劳务费用的百分之一十五和乙方全年管理费用的百分之一十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支付叁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仍应予以赔偿:

11.1.1村级动物防疫员违反动物防疫工作管理规定,敷衍塞责,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1.1.2借工作之便收取养殖户钱物及向养殖户索、拿、卡、要、借等行为;

11.1.3故意毁损工作场所财物、聚赌或斗殴、肆意酗酒闹事等行为;

11.1.4捏造谣言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甲方动物防疫正常秩序的行为;

11.1.5未经甲方同意,连续2次以上怠于承包事项,严重影响甲方动物防疫工作进度或质量的行为;

11.1.6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行为;

11.1.7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畜禽非正常死亡的行为。

11.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叁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仍应予以赔偿:

11.2.1因乙方管理不力延误甲方动物防疫工作进度或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

11.2.2因乙方被吊销经营资格、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11.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除。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四楼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黄路侧“金科花园
法定代理人:李斌法定代理人:夏绍飞
委托代理人:陈帮斌委托代理人:周丹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0731-********

附件列表
  1. 附件1: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验收评分表.docx
  2. 附件2: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验收评分表.docx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农村局 劳务外包 动物防疫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