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结果公示)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民委员会处署村民小组(云南宏康固废处置…
(土地出让—结果公示)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民委员会处署村民小组(云南宏康固废处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22年3月22日09:00拍卖出让壹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532*****7203JA*****-7 | 宗地 面积 | 1.8310公顷 | 宗地 坐落 | 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民委员会处署村民小组(云南宏康固废处置利用有限公司旁) |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3.0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45% | |||||
绿化率(%) | 不小于35% | 建筑限高(米) | 不高于36m | 土地 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
投资 强度 | 保证金 | 735.7435万元人民币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735.7435万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20万元人民币/次 | |||||||
土地开发条件 | 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开、竣工。 | |||||||||
备注:严格按照《文山州城镇规划技术规定》执行。 | ||||||||||
竞得人 | 砚山金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人民币) | 柒佰伍拾伍万柒仟肆佰叁拾伍元整 (¥:*******.00) | |||||||||
二、公示期: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7日。
三、请以上宗地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县畜牧局四楼)
联系电话:0876—*******
邮政编码:******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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