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16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16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开展长沙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查清县域范围内动物、植物等主要生物物种资源的种类与分布概况,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档案,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大生物资源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优化生态系统安全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为长沙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保护措施等提供科学的依据,助力长沙县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金额(元) | 1 | 生态系统多样性资源调查 | 生态系统类型、规模、构成、生态系统建群种及其分布等 | 围绕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进行植被及生态环境调查。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地及其他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内的森林和湿地植被概况 | ****** | 2 | 植物资源调查 | 植物物种包括高等植物(苔藓植物、蕨类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 | 样线(带)法:乔木树种及大灌木为10m、灌木及高大草本为5m、草本为2m;样带长度为:乔木树种及大灌木不小于300m、灌木及高大草本不小于200m、草本植物不小于100m;样方法:乔木样方面积20×20m2,灌木样方面积5×5m2,草本样方面积2×2m2(高大草本)或1×1m2(低矮草本)。 | ****** | 3 | 动物资源调查 | 动物物种包括陆生脊椎动物、昆虫、鱼类和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 | 兽类采用样线法、直接计数法;鸟类采用样线法、样点法、直接计数法;爬行类采用样线法、样方法;两栖类采用样线法、样方法以及自动相机法 | ****** | 4 | 真菌资源调查 | 真菌包括大型真菌 | 采用踏查法、样线法、访谈和市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 ****** | 5 | 数据分析、汇总及数据库建设 | 物种资源调查结果分析及物种资源数据库建设。 | 整理、装订外业调查手图、调查记录表格及其它原始调查资料。对调查的各项基础数据和信息进行统计,形成相关调查表、统计表及矢量图等。 | ****** | 6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从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进行建设内容归类和功能布局,提出实施措施和近期行动计划 | 《长沙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文本及附图(基础分析图:区位分析图、卫星影像图、植被现状图、珍稀保护动植物分布图、综合现状图等;规划成果图:功能区划图、总体布局图、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图等)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15 ——2023-03-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19个镇(街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2022年03月 | 工作准备、资料收集等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 2022年03月 | 第一次野外调查,调查冬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和植物群落构成特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冬季调查工作,同时布设红外相机;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2年04月~6月 | 第二次野外调查,调查春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和植物群落构成特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春季调查工作,更换红外相机电池,拷贝拍摄照片;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2年07月~9月 | 第三次野外调查,调查夏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植物群落特征和古树名木;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夏季调查工作,同时更换红外相机电池,拷贝拍摄照片;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2年10月~12月 | 第四次野外调查,调查秋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植物群落构成特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秋季调查工作,同时回收红外相机;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3年01月~03月 | 数据库和照片等资料汇总,编制普查报告;编制长沙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完成4次外业普查工作后30日内支付设计费50%即柒拾肆万元整人民币(******元整人民币); (3)乙方提交的成果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肆拾肆万肆仟元整人民币(******元整人民币); (4)乙方提交的成果验收合格并提交正式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20%即贰拾玖万陆仟元整人民币(******元整人民币)。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之前,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4.2收款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红旗区支行(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740*****826********)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资源普查报告:包括普查区域基本情况、动植物资源多样性分析、植被多样性及分布概况分析、代表性植物群落和动物种群分析、园林植物利用概况和特征分析等内容。 (2)基础数据库: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国家及湖南省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主要园林植物名录。 (3)图鉴成果:包括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图、代表性植被群落分布图,以及调查时拍摄的代表性动植物照片等。 (4)《长沙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条件、特点与评价,功能分区及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与对策等。同时,制定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措施、近期行动计划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编制的《资源普查报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通过专家的评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收集相关资料,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甲方不得擅自修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资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次调查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自行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工作; (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要注重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乙方负责招标费用及相关评审验收费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应尽可能采取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若不提交证明或提交的证明不足以被认定存在不可抗力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城南中路23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