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造林合同公示

蔡锷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造林合同公示

锷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造林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夏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乙方)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大祥财采计【2022】******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夏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蔡锷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造林

(2)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 植树及养护

(4)项目负责人:李群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陸拾玖万壹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2022年2月25日,完成日期:2022年3月24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人民政府

4.付款

1、项目完成经市、区、乡验收合格后,先付合同金额的50%,其余在三年内根据成活率按比例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20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 年2月24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人民政府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帐 号:810*****7573******

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林 生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