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0024-1 采购人(全称):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万洲服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岳麓区综治协管员队伍服装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夏季执勤服 | 制服 | 1、纤维含量(检验方法:FZ/T*****.2~4-2007、GB/T2910.11-2009、FZ/T*****-2008拆分法、FZ/T*****-2002拆分法):再生纤维素纤维(竹浆型)50.0%、聚酯纤维45.0%、氨纶5.0%(允许正负偏离3%)2、甲醛含量(检出限:20mg/kg)(检验方法:GB/T 2912.1-2009):不得检出3、PH值(检验方法:GB/T7573-2009):4.0~8.54、异味(检验方法GB/*****-2010中6.7):无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出限:5mg/kg)(24种)(检验方法:GB/T *****-2011):不得检出6、单位面积质量(调湿质量):(检验方法GB/T4669-2008方法5):170g/m2±37、线密度(检验方法GB/T *****.5-2012方法A):经向:12.0tex±1,纬向13.0tex±18、密度(检验方法GB/T4668-1995方法A):经向710根/10cm±3.0纬向430根/10cm±3.09、缝子纰裂程度(检验方法GB/T*****-2014 9.2.1(负荷:100N)):经向≤0.6cm、纬向≤0.6cm10、撕破强力(检验方法GB/T3917.1-2009):经向≥7N、纬向≥7N11、起球(检验方法GB/T 4802.1-2008参数类别D):≥4级12、水洗尺寸变化率(检验方法GB/T 8628-2013、GB/T8629-2001、GB/T 8630-2013洗涤程序5A、干燥程序A):经向≥-2.0%、纬向≥-1.5%13、耐水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5713-2013):变色≥4级、沾色≥4级14、耐皂洗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3921-2008方法A):变色≥4级、沾色≥4级15、耐摩擦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3920-2008):干摩≥4级、湿摩≥4级16、耐汗渍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3922-2013):(酸液)变色≥4级、(酸液)沾色≥4级;(碱液)变色≥4级、(碱液)沾色≥4级17、耐干洗色牢度(检验办法GB/T 5711-2015):变色≥4-5级、沾色≥4-5级18、耐光色牢度(变色)(检验办法GB/T 8427-2008方法3)≥4级19、检测项目:经纬纱向、色差、外观疵点、缝制、整烫(检验方法GB/T2660-2017中4.3)外观质量符合GB/T2660-2017中5.4.1优等品要求颜色:蓝色 | 件 | 971 | ****** | 2 | 夏裤 | 制服 | 1、纤维含量(检验方法:FZ/T *****.2~4-2007、GB/T2910.11-2009):再生纤维素纤维(竹浆型)55.0%、聚酯纤维45.0%(允许正负偏离3%)2、甲醛含量(检出限:20mg/kg)(检验方法:GB/T 2912.1-2009):不得检出3、PH值(检验方法:GB/T 7573-2009):4.0~8.54、异味(检验方法GB/*****-2010中6.7):无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出限:5mg/kg)(24种)(检验方法:GB/T *****-2011):不得检出6、单位面积质量(调湿质量):(检验方法GB/T4669-2008方法5):155g/m2±37、线密度(检验方法GB/T *****.5-2012方法A):经向:(6.5±0.5)tex×2,纬向(6.5±0.5)tex×28、密度(检验方法GB/T4668-1995方法A):经向680根/10cm±3.0纬向390根/10cm±3.09、缝子纰裂程度(检验方法GB/T *****-2014 9.2.1(负荷:100N)):经向≤0.6cm、纬向≤0.6cm10、撕破强力(检验方法GB/T3917.2-2009):经向≥10N、纬向≥10N11、起球(检验方法GB/T 4802.1-2008参数类别E):≥4级12、水洗尺寸变化率(检验方法GB/T 8628-2013、GB/T8629-2017、GB/T 8630-2013洗涤程序4G、干燥程序A):经向-1.5%~+1.5、纬向-1.2~+1.0%13、耐水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5713-2013):变色≥4级、沾色≥4级14、耐皂洗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3921-2008方法A):变色≥4级、沾色≥4级15、耐摩擦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3920-2008):干摩≥4级、湿摩≥3-4级16、耐汗渍色牢度(检验方法GB/T 3922-2013):(酸液)变色≥4级、(酸液)沾色≥4级;(碱液)变色≥4级、(碱液)沾色≥4级17、耐干洗色牢度(检验办法GB/T 5711-2015):变色≥4-5级、沾色≥4-5级18、耐光色牢度(变色)(检验办法GB/T 8427-2008方法3)≥4级19、检测项目:经纬纱向、色差、外观疵点、缝制、整烫(检验方法GB/T2666-2017中4.3)外观质量符合GB/T2666-2017中5.4.1优等品要求颜色:黑色 | 条 | 971 | ****** | 3 | 春秋执勤服 | 制服 | 1、面料纤维成份(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FZ/T*****.2~4-2007、GB/T2910.4-2009):羊毛70%、聚酯纤维25%、导电纤维>0%、氨纶5%(允许正负偏离3%)2、单位面积质量(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4669-2008):197g/m2(允许正负偏离3%)3、线密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5-2012A法)经纱:≤12.5tex×2;纬纱:≤12.5tex×2 (含氨纶)4、织物密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4668-1995):经向:389.0根/10cm 纬向:326根/10cm(允许正负偏离3%)5、抗静电性能(μC/m2)(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2-2009)≤7.06、水洗尺寸变化率(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8630-2002(5A40℃,挂干))::经向-1.5~+1.5%、纬向-1.5~+1.5%7、水洗后外观(检验项目及测试方法GB/T 8630-2002(7A 40℃,挂干))无变形、无明显扭曲、无明显变色。8、耐皂洗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1-2008(方法A(1),40℃,30min)):变色≥3-4级、沾色--涤纶≥3-4级、沾色-羊毛≥3-4级9、耐干摩擦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0-2008):≥3-4级、纬向≥3-4级10、耐湿摩擦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0-2008):≥3级、纬向≥3级11、耐汗渍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2-2013):(酸液)变色C类≥3级、(酸液)沾色-涤纶C类≥3级、(酸液)沾色-羊毛C类≥3级;(碱液)变色C类≥3-4级、(碱液)沾色-涤纶C类≥3-4级、(酸液)沾色-羊毛C类≥3-4级12、耐水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5713-2013):变色≥4级、沾色-涤纶 ≥3-4级、沾色-粘纤≥3-4级13、耐光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8427-2008(方法3))≥4级14、起毛起球级别(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4802.1-2008(起毛0次,起球400次))≥3-4级15、纰裂(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2666-2009附录B(面料:100N)):≤0.616、甲醛含量(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2912.1-2009):不得检出17、PH值(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7573-2009(萃取液:0.1mol/T KCL溶液)):C类4.0~9.018、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用偶氮染料)(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2011):不得检出19、号型规格、经纬纱向、材料规定、拼接、疵点、缝制、规格允许偏差、整烫符合优等品颜色:藏青色 | 套 | 971 | ****** | 4 | 冬装套装 | 制服 | 1、面料纤维成份(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FZ/T*****.2~4-2007、GB/T2910.4-2009):羊毛70%、聚酯纤维25%、导电纤维>0%、氨纶5%(允许正负偏离3%)2、单位面积质量(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4669-2008):235g/m2(允许正负偏离3%)3、线密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4669-2008*****.5-2012A法)经纱:≤12.5tex×2;纬纱:≤12.5tex×2 (含氨纶)4、织物密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4668-1995):经向:501.0根/10cm 纬向:364根/10cm(允许正负偏离3%)5、抗静电性能(μC/m2)(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2-2009)≤7.06、水洗尺寸变化率(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8630-2002(5A 40℃,挂干)):经向-1.5~+1.5%、纬向-1.5~+1.5%7、水洗后外观(检验项目及测试方法GB/T 8630-2002(7A 40℃,挂干))无变形、无明显扭曲、无明显变色。8、耐皂洗色牢度单纤贴衬(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1-2008(方法A(1),40℃)):变色≥3-4级、沾色--涤纶≥3-4级、沾色-羊毛≥3-4级8、耐干摩擦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0-2008):≥3-4级、纬向≥3-4级9、耐湿摩擦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0-2008):≥3级、纬向≥3级10、耐汗渍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3922-2013):(酸液)变色C类≥3级、(酸液)沾色-涤纶C类≥3级、(酸液)沾色-羊毛C类≥3级;(碱液)变色C类≥3-4级、(碱液)沾色-涤纶C类≥3-4级、(酸液)沾色-羊毛C类≥3-4级11、耐水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5713-2013):变色≥4级、沾色-涤纶 ≥3-4级、沾色-粘纤≥3-4级12、耐光色牢度(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8427-2008(方法3))≥4级13、起毛起球级别(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4802.1-2008(起毛0次,起球400次))≥3-4级14、纰裂(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2666-2009附录B(面料:100N)):≤0.615、甲醛含量(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2912.1-2009):不得检出16、PH值(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 7573-2009(萃取液:0.1mol/T KCL溶液)):B类4.0~8.517、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用偶氮染料)(检验项目及测试办法GB/T*****-2011):不得检出18、号型规格、经纬纱向、材料规定、拼接、疵点、缝制、规格允许偏差、整烫符合优等品颜色:藏青色 | 套 | 68 | ***** | 5 | 肩章(硬质) | 制服 | 硬肩章结构由涤纶低弹丝提花图案丝织布、树脂粘合衬、热熔胶片、塑料衬板、热熔胶片、树脂衬、底布、袢带、金属标识件构成。按图样定制. | 副 | 68 | 544 | 6 | 肩章(丝质) | 制服 | 丝质,按图样定制 | 副 | 1942 | ***** | 7 | 胸牌(硬质) | 制服 | 金属,按图样定制 | 块 | 68 | 408 | 8 | 胸牌(丝质) | 制服 | 丝质,按图样定制 | 块 | 1942 | 9710 | 9 | 挂式臂章 | 制服 | 丝质,按图样定制 | 块 | 1942 | 9710 | 10 | 硬胸号 | 制服 | 金属,按图样定制 | 块 | 68 | 408 | 11 | 软胸号 | 制服 | 丝质,按图样定制 | 块 | 1942 | 971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肆万叁仟捌佰叁拾玖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夏季执勤服 | 件 | 量体裁衣 | 万洲、醴陵 | 971 | 116 | ****** | 小型企业 | 2 | 夏裤 | 条 | 量体裁衣 | 万洲、醴陵 | 971 | 135 | ****** | 小型企业 | 3 | 春秋执勤服 | 套 | 量体裁衣 | 万洲、醴陵 | 971 | 436 | ****** | 小型企业 | 4 | 冬装套装 | 套 | 量体裁衣 | 万洲、醴陵 | 68 | 452 | ***** | 小型企业 | 5 | 肩章(硬质) | 副 | 制式专用 | 万洲、醴陵 | 68 | 8 | 544 | 小型企业 | 6 | 肩章(丝质) | 副 | 制式专用 | 万洲、醴陵 | 1942 | 8 | ***** | 小型企业 | 7 | 胸牌(硬质) | 块 | 制式专用 | 万洲、醴陵 | 68 | 6 | 408 | 小型企业 | 8 | 胸牌(丝质) | 块 | 制式专用 | 万洲、醴陵 | 1942 | 5 | 9710 | 小型企业 | 9 | 挂式臂章 | 块 | 制式专用 | 万洲、醴陵 | 1942 | 5 | 9710 | 小型企业 | 10 | 硬胸号 | 块 | 制式专用 | 万洲、醴陵 | 68 | 6 | 408 | 小型企业 | 11 | 软胸号 | 块 | 制式专用 | 万洲、醴陵 | 1942 | 5 | 9710 | 小型企业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06647.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要求供应商提供该批次服装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191.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成交供应商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醴陵支行(湖南万洲服饰有限公司:190302160920005187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正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 5.2.2、制造工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谈判文件中关于产品的规格参数要求。 5.2.3、成交人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无任何起纱、走线、次货问题出现,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起泡、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纽扣不褪色、装订牢固、拉链顺滑、纽扣眼平整、不留线头等。 5.2.4、中标人负责对收到货物按执行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承担全部质量风险,在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5.2.5、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对服装制作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和随机检查,并在服装制作的每个环节开始前通知采购人到场确认。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如发现违反文件要求和供货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依法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取简易程序验收),成交产品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5.3.2项目验收中,外观、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超过合同总量的2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出退货。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3.4必要时双方共同抽样送省级及以上国家法定机构进行破坏性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如检测结果低于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和相关标准的,则视为不合格,成交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按采购人要求重新组织生产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5.3.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6.1.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1.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1.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 | 地址: | 船湾镇船湾大道18号 | 电话: | 0731-88999096 | 电话: | 0731-23731888 | 传真: | 0731-88999073 | 传真: | 0731-2373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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