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2〕3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执行山西省医用耗材(疝补片、医用胶片、吻合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药采办发〔2021〕1号)和《关于发布山西省医疗机构组团联盟医用耗材(疝补片、医用胶片、吻合器)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公告》(晋药招〔2020〕99号)要求,现组织相关单位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开展医用胶片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第二周期)购销协议网上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机构范围 (一)山西省医疗机构组团联盟医用胶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二)填报了医用胶片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三)参与本次山西省医疗机构组团联盟医用胶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配送工作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 二、签订协议时间 2022年3月24日起,平台开通医用胶片联合带量采购三方购销协议签订系统。 三、购销协议签订流程 (一)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中选产品企业首先使用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将数字证书关联到平台用户主账号。已经使用数字证书的单位可直接用数字证书登录(http://1.71.190.141:3000)。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系统内《电子合同签订用户操作手册》。 (二)中选企业勾选本企业中选产品在各统筹区域配送企业,原则上每个统筹区域确定3-5家配送企业。 (三)医疗机构对某中选产品勾选本机构唯一配送企业。 (四)首先由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即“三方购销协议”)。 (五)医疗机构将合同推送给相关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六)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企业签订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完成,用户可下载阅览合同文本。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续签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的上年协议采购量。 (二)没有领取数字认证的配送企业自行前往数字认证机构进行数字证书的申领。数字证书不指定品牌型号和生产厂商,但必须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目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备省内开展数字证书业务资质的企业有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联系方式:**********;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5*****180)。已经领取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数字证书的单位,不需要重复领取。 (三)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四)为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供应,中选企业以统筹区域为单位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面须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原则上,生产企业一旦选定配送企业后将无法修改、删除,请在选择提交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五)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六)签订合同时,必须填写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七)本次医用胶片联合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合同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可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采购和使用本次医用胶片联合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