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杠、来凤、丁家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施工预中标结果
青杠、来凤、丁家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施工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重庆市璧山县青杠、来凤、丁家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 ||||||
招标公告编号 | 048172 | ||||||
招标人 | 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拟中标人 |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3690.55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3 | |||||
投诉受理部门 |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书面投诉 | ||||
璧山县监察局 | |||||||
璧山县水务局 | |||||||
招标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2014年08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8月15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县青杠、来凤、丁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4]281、282、2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等,招标人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总规模:4.25万吨/天(一期工程)。其中青杠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来凤污水处理厂0.75万吨/天(一期工程);丁家污水处理厂1万吨/天(一期工程)。
2.1.2 处理工艺:主体工艺采用A2/O+生物膜反应器(以下简称MBR)污水处理工艺。
2.1.3出水水质:主要指标中BOD5、CODcr、 NH3-N、TP、 pH指标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其余指标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 招标范围:为整套完整的采用A2/O+MBR污水处理工艺、日处理污水2.5万吨的青杠污水处理厂(总规模)、日处理0.75万吨的来凤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丁家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详见技术标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3工程地点:青杠污水处理厂位于璧山县青杠街道原清河村4组;来凤污水处理厂位于来凤街道,来凤村第七村民小组;丁家污水处理厂位于丁家天灯村2、3、5组。
2.4计划总工期为:2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3.1.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安装工程总承包业务;
3.2投标人近年内(2008年9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承担一个已完工的2.5万吨/天及以上的、采用MBR工艺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承包(或设备总包)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中空纤维膜的生产能力或获得生产厂商授权委托,膜丝拉伸强度须≥200N,膜组器在正常使用和操作条件下无条件质保期5年及以上;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项目且必须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格式附后,提交原件),一经查实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5.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3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且均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18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本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交易中心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 年 8 月 14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4年 8 月 14 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4年 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4 年 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联系方式招标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县璧泉街道观音堂 地 址:重庆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2760邮 编:401147
联系人:严佳雨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电 话:***-********,158*****2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2014年07月14日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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