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第五期群众举报办理结果公示

晋城市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第五期群众举报办理结果公示

晋城市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第五期群众举报

办理结果公示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将市“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第五期11件群众举报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城区紫竹源小区1号楼消防设施不全,未定期进行更换和故障排查”的问题,经城区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钟家庄街道办事处同汇仟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竹源小区一期、二期住宅楼进行排查,发现1号楼部分消防栓柜门遭到人为破坏,致使少量消防设施丢失。目前,钟家庄街道办事处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对缺少的消防设施及时进行补充,消防柜玻璃已与厂家进行订购,其他消防设施完好。

二、关于“东吕匠小区地下车库安全隐患大,地下车库存放废纸、三轮车、汽车、电动车,还存在漏雨的现象,没人管理”的问题,经城区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发区消防大队、东吕匠社区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当场对小区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举报问题及现场检查情况,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已对东吕匠社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阳城县凤城镇凤园村支部书记王某私挖滥采贩卖石头、私挖河卵任意买卖”等问题,经阳城县人民政府核查认定不属实。凤城镇田园村由原来的湾村和刘昌村合并而来。经查,2020年初,原湾村以改善村居环境为由,着手对阳庄沟口至原湾村道路(原坪土路沿滨演线大桥交汇处)进行拓宽。2021年3月8日,合并后的凤园村经支村两委会议决定该项工程由吉某工程队负责施工。2021年9月10日,阳城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凤园村道路拓宽工程后,告知该村委道路拓宽工程涉及的矿产品要集中堆放,不准进入流通领域,并对该村下达了停工通知书。由于2021年的连续降雨,水村村民霍某房屋前面的土坡冲垮变成了深坑,需要硬物进行回填,霍某随即联系吉某工程队,双方口头约定相互不收取费用,由霍某联系车辆进行了清运,共运走了6车渣石进行了回填。二是经凤城镇批复同意,凤园村于2021年4月开始对河道进行治理,为确保河道整洁和汛期安全,紧急清理了河道内的部分河卵石,就近填埋了低洼地段。三是2021年汛期期间,坪头路铁路圪洞因暴雨发生塌方,凤城镇立即组织抢险,加之连续暴雨天气、泥土渣石混合,挖机作业场地狭窄、时间紧任务重等多种原因,凤城镇与凤园村共同协商,将当时所挖的泥土渣石全部倾倒在了凤西村垃圾填埋场。

四、关于“黄华街远东小区3#楼背后存在山体滑坡隐患,需尽快处理”的问题,经城区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自然资源部门对远东小区西南侧高楞进行了探勘,该高楞为远东房地产公司和城区房地产公司用地界线,高楞下方修建有护坡,高楞上方边坡堆积建筑和生活垃圾,并修建挡墙。2021年7月11日强降雨期间该高楞曾发生坍塌,堆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顺高楞冲落到远东小区3号楼西南侧,雨后立即采取措施清理了垃圾,并将缺口处进行了回填。城区自然资源部门已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家对该处进行了踏勘,认定不属于地质灾害,今年南街街道办事处将聘请专业单位进一步进行鉴定。

五、关于“皇联煤矿近期自行停产检修,夜班采取人卡分离组织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阳城县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经查,2022年1月23日零点班,该矿320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智能化改造,有5名工人入井未携带标识卡。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阳城县相关部门已对皇联煤业依法立案调查,给予行政处罚,对矿长及安全副矿长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同时,责令该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该矿已对矿长、安全副矿长、调度室主任、掘进队长等10余人进行了300到3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员也作出了书面检查。

六、关于“1月15日,举报人小孩在南村中学旁晋煤实验室院子里玩耍时溺亡,实验室围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城区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南村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已组织相关人员对事发地点进行了核查,并采取了填埋水池的处置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

七、关于“李某在高平市韩五山欢乐谷游玩彩虹滑道游乐设施时,从楼梯处掉落造成骨折。彩虹滑道游乐设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高平市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事发后,欢乐谷负责人立即将伤者送高平市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为L1、2、3、4左侧横突骨折,隔天伤者自行到晋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欢乐谷负责人前往医院探望并为其垫付5000元医药费,后续赔偿事宜正在协商。目前,韩王山欢乐谷彩虹滑道游乐设施已拆除。

八、关于“百盛煤业自2021年6月份开始违法组织生产,同时之前公示处罚结果处罚较轻,未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罚”的问题,经高平市人民政府核查认定部分属实。经核查,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已对百盛煤业2021年6月份违法组织生产实施了行政处罚,按照相关规定,高平市应急部门不予重复追究;举报事项中“之前公示处罚结果处罚较轻,未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罚”不属实,2022年1月28日公示的“百盛煤业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处理决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该问题不属于《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所列扣分情形。

九、关于“翔昱石灰岩开采有限公司放炮作业时,离村民家太近,造成周村镇杨山村村民家里房子产生裂缝”的问题,经泽州县人民政府核查认定不属实。经调查,问题反映的地点位于杨山村庄上自然村。泽州县相关部门对该石灰岩矿和杨山村庄上自然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认为晋城市翔昱石灰岩开采有限公司现处于基建施工阶段,基建范围在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存在超层越界行为;该矿采区与附近村庄的安全距离均在规定的范围内,该矿基建作业放炮点距杨山村庄上自然村居民点直线距离为600米,符合原国家安监总局 39 号令“采石场与居民区距离不低于300米安全距离”的规定;通过杨山村庄上自然村4户居民入户调查发现,举报人居住房屋院内影壁瓷砖有轻微裂痕,房屋主体未见异常,另外三户为调查人员随机抽查住户,均反映该矿作业放炮声音较大,但对房屋无任何影响。综上,翔昱石灰岩开采有限公司不存在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的行为。

十、关于“秀水苑小区33号楼与爱物小学操场护坡紧邻,33号楼1单元东外墙地面裂纹下沉2尺多,下雨后,雨水倒灌至地下室,极易引发滑坡和倒塌”的问题,经城区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西街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和晋城市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到秀水苑小区33号楼进行了实地踏勘,发现秀水苑小区33号楼一单元东侧外墙无裂缝,距外墙0.5米处为裸露黄土,未进行硬化,因此处地势较低,雨水汇集此处导致黄土湿陷地面下沉,但不属于地质灾害。区住建局,西街街道办事处立即责成秀水苑社区与晋城市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做好下沉路面修复工作。摩天物业公司和秀水苑社区工作人员对下沉地段进行测量,并制定了处理方案,按照方案将尽快采取破碎拆除、灰土夯实、地面硬化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十一、关于“晋城第十一中学向西近百米,路的北侧,由于铺设道路开挖堆放的土方造成排水口堵塞,致使该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坑地,坑中至今仍有积水,形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经城区人民政府核查认定基本属实。西上庄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和屋厦村村委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后,发现目前该沟地没有积水。该处地块已列入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11号,正在履行征地手续。为防止该沟地雨季积水造成财产损失和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北闫庄村委、屋厦村委将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力度,按照防汛相关要求,准备好水泵等防汛物资,一旦发生积水,立即进行抽排水作业。

????????????????????????????晋城市“百日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标签: 安全生产 隐患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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