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还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还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还建项目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CGJS0894-******-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还建项目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于2022年2月22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3月24日10时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3(元) | ********.86(元) | ********.92(元) | |
质量目标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140 | 140 | 14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4】****** | (湘)JZ安许证字【2005】******-2 | (桂)JZ安许证字【2004】****** | |
拟派 | 项目负责人 | 陈玉萍,建造师注册证书,鄂142*****021***** | 吴迪,建造师注册证书,湘143*****021***** | 聂其松,建造师注册证书,桂143*****017***** |
技术负责人 | 石凌涛,职称证,G********* | 陈炯涛,职称证,B081*****100****** | 唐志兵,职称证,******* | |
施工员 | 蔡付强,岗位证书,042*****942******** | 杜四毛,岗位证,***2010194316005283 | 敬江雄,岗位证,01011010962 | |
质量员 | 屈海鸥,岗位证书,0422110900010000091 | 刘金雄,岗位证,***2010694317008191 | 洪志强,岗位证,03021000307 | |
安全员 | 崔佳坤,安全生产考核C证,鄂建安C2(2020)0015488 | 樊钧妹,安全生产考核C证,湘建安C3(2018)0150124 | 蒋明源,安全生产考核C证,桂建安C(2017)0006048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夷陵区梅子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期)工程 | 43408.066669 | 刘坤松 | ||
宜昌市江南科创园(一、二期)工程(EPC+O) | 27949.869781 | 邓志涛 | |||
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人才公寓基坑支护项目 | 1713.948978 | 唐清海 | ||
洋湖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 4027.487150 | 陈革 |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绕城南片区场平工程(一期)三标段 | 8362.324318 | 刘五华 | ||
崇左市2018-4地块土地平整工程 | 2813.68 | 李水平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2年3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7评标室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5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5家投标单位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25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宜昌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评标委员会对剩余2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江韬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周冬梅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5日17时30分至2022年3月28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1295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485566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685698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85127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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