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路灯管理处衡阳市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衡阳市路灯管理处衡阳市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衡阳市路灯管理处衡阳市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2年3月28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2]-******-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路灯管理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衡阳市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市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C99-其他服务 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3月28日,履行期限:3770天。
地点:衡阳市路灯管理处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采购合同
4.付款
1、(1)经验收合格后,按半年度支付(财政资金拨付到市路灯管理处后)。(2)第一次支付时须中标单位提供第一年投入不少于1110万费用组成明细资料。(3)实际支付依据当年实际节能效益,按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计算出应付给中标单位的节能效益,按月度均分(依据路灯处每月检查考核情况,分月计算需支付的节能效益)。(4)乙方应先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含税)(5)项目最后一年节能效益,需在完成当年相关指标考核和光照度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道路照明相关标准),并办理设施移交手续后才能支付(预留10%质保金至第11年后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3-28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0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3月28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小立法定代表人:袁修庭
委托代理人:刘新春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4-*******电话:0755-********
传真:传真:0755-********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营业部
帐号:400*****1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合同能源管理 路灯管理处 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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