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原有10户建筑补偿和建筑物、道路拆除及渣土弃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原有10户建筑补偿和建筑物、道路拆除及渣土弃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表
备案登记编号:JKMSL**********
招标人 |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8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871-******** | ||||||||||
工程名称 |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原有10户建筑补偿和建筑物、道路拆除及渣土弃置项目 | 中标公示发布时间 | 2022年3月 | ||||||||||
开标时间 | 2022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中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分得分 | 失信惩戒情况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企业业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李春友 |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册编号:陕261*****0171、陕建安B(2015)******* | 高宏飞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注册编号:******* | ********.86元 | 93.54 | 无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进场,6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的拆除工作;第二阶段(预计2023年4-5月)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后7个日历天进场,6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的拆除工作 | 严格按现行的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拆除工作,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①大兆街办西曹村整村拆迁工程项目(第二标度:西曹北村) ②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街道北营村搬迁安置项目动迁、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③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幸驾坡村棚改项目动拆迁工程 ④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街道黄家寨村(沣盛庄)搬迁安置项目动迁、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⑤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街道沣赵村、七里铺村(寇家庄)搬迁安置项目动迁、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非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 (2)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企业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5个类似工程。 (4)项目组成人员:①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了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实施中的建设项目或拆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了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③其他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拟派的其他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为专职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并提供了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了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财务:具备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信誉: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不良行为名单”、“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情况。;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⑥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⑦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 (7)提供了“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书面承诺。 (8)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评委名单:黄丽雯、高丽敏、龚建萍、罗静梅、任立君、芮萍、薛荣斌 | ||||||||||||
招标人审核意见 | 同意发布。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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