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CQS22C0009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CQS22C0009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食畔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东路78号
中标(成交)金额: 794,000.00元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1.日常就餐服务:工作日须提供员工餐厅的早、中、晚餐; 2.接待餐服务:供应商应做好接待餐服务,供餐和服务质量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 1.员工早、中、晚餐菜品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2.接待餐保障内容:接待餐按需求为中式桌餐,菜品包含凉菜、热菜、主食、小吃等,供应商需根据要求制定出菜肴品种,经过采购人审核认可才能执行。 3.为了保证用餐需求和保障员工休息权益,供应商应该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在确保提供用餐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安排部分员工休息。 4.食材原材料及调味辅料均由采购人购买。 5.除不可抗力原因(如停水、停电、停气)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按质量供应餐饮。 6.供应商服务质量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定期进行质量检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退履约保证金:一是采购人对供应商满意度调查一年三次低于80%的(满意度调查为不定期调查,但每季度至少一次);二是连续两个月对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经采购人指出不能按时改进的;三是供应商从业人员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四是发现转包的。 7.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按照采购人保洁要求完成。 8.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供应商自行提供)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合理搭配膳食,有专门菜品研发团队,不断提升菜品质量。 10.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等。 11.每季度写出运行报告报采购人管理部门,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1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13.供应商每日应对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进行清洁残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和卫生。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供应商要把“五心服务”作为最终追求的服务目标。通过营造温馨和谐的就餐氛围,提供便捷周到的就餐服务,独具特色的个性化服务,来表达对采购人体贴入微的关怀。推出“五心级”服务目标,即让采购人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放心,对整洁有序的就餐环境舒心,对完善的个性化服务开心,对温馨祥和的氛围宽心,对优质菜品称心。 |
包1:冯泽莉,胡泓,刘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0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94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4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 130*****57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5号2幢14-11号、14-1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941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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