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儿科医疗设备 中标结果
人民医院儿科医疗设备 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医疗器械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STBN-ZC-2022-032
四、项目名称: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来凤县人民医院
2、地址:来凤县瓦尔高
3、联系方式:0718-*******
4、供应商(乙方):湖北美皓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舞阳坝街道耿家坪村鑫源产业园第二栋(硒谷大道)
6、联系方式:07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儿童保健管理系统、营养测试仪、超声骨密度测定仪、双目视力筛选仪、听力筛查仪、身高、体重测量仪、儿童综合素质(行为)测试仪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儿童保健管理系统:V3.5、营养测试仪:BC care830、超声骨密度测定仪:BMD-A1、双目视力筛选仪:V100、听力筛查仪:Type 1077(TE/DP)、身高、体重测量仪:SY-E17、儿童综合素质(行为)测试仪:QL1100
3、主要标的数量:儿童保健管理系统1台、营养测试仪1台、超声骨密度测定仪1台、双目视力筛选仪1台、听力筛查仪2台、身高、体重测量仪2台、儿童综合素质(行为)测试仪1台
4、主要标的单价:儿童保健管理系统4.06万元/台、营养测试仪34万元/台、超声骨密度测定仪5万元/台、双目视力筛选仪19.6万元/台、听力筛查仪8万元/台、身高、体重测量仪0.58万元/台、儿童综合素质(行为)测试仪12.98万元/台
5、合同金额:92.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起国产产品30日内,将器械安装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及安装过程中所有费用(除甲方必须提供的基础设施就配套 服务外)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在器械安装调试完毕告知之日起10日内根据招标采购器械的技术标准及配置要求及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3.乙方需提供器械的维修服务手册,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进口器械需提供正常进口所需的进口器械检验报告及海关手续等资料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0(万元)收取比例: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3-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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