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民委员会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瓦窑坪自然村瓦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工程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民委员会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瓦窑坪自然村瓦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工程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瓦窑坪自然村瓦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工程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寿宁县公告时间2022年04月02日17: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林铭、黄昭源、叶其明(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敏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阳镇含溪村村委楼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书记173*****13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晓敏 0593-*******
附件:
附件1公告-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瓦窑坪自然村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工程设计项目 .pdf
附件2采购人推荐表格.pdf
附件3专家推荐表格.pdf

一、项目编号:FJJH-TP-ND-*******(招标文件编号:FJJH-TP-ND-*******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瓦窑坪自然村瓦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工程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善为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397号4号楼420室

中标(成交)金额:1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州善为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瓦窑坪自然村瓦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工程设计项目1.建筑历史沿革,反映现存建筑物和附属物的始建和存续历史、使用功能的演变等方面的情况。
2.历次维修情况,说明历史上历次维修时间和内容。
3.文物价值评估,分别明确文物建筑总体以及维修单体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
4.现状描述,明确项目范围,表述建筑物的形制、年代特征和保存现状,表述病害损伤部位和隐患现象、程度以及历史变更状况,表述环境对文物本体的影响,并列出勘察记录统计表。
5.损伤和病害的成因分析,主要说明勘察和调查研究的基本成果。
6.现状实测图纸。
7.设计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等。
8.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工程性质,根据病害和问题确定工程性质,说明要达到的修复效果。
9.保护措施,针对病害采取的修缮防治加固措施,材料、做法的技术要求。
10.修缮设计方案符合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规范。
11.修缮设计方案符合省 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方案审批要求。
12.配合采购人进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方案审批。
13.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
14.配合采购人提供施工采购阶段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
15.工程施工时,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1.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1.1保持原来的形制,包括原来的平面布局、造型、法式特征和艺术风格等。
1.2保持原来的结构。
1.3保持原来的材料。
1.4保持原来的工艺技术。
2.生态保护原则:要绝对保护自然保留地和宝贵的历史文化遗迹。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资源合理利用,保证景观设计的可持续发展、连续利用。
3.整体优化原则:景观是一系列生态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其景观序列是连续而完整的,景观系统具有功能上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4.尺度性原则:尺度是研究客体或过程的空间维和时间维,时空尺度的对应性、协调性和规律性是一重要特征。注意比例协调、均衡,使景观、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得益彰。
5.个性原则:根据自然规律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个性鲜明的景观类型。环境景观特色主要反映在当地的生活中,特色是指分布于某一地区而不能在其他地区出现的,具有不可替代的形象、形式。
6.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天人和一,又要考虑到景观与周边社会环境密切联系,规划时必须科学处理好三大效益的比例关系。
7.设计文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文物法规和相关政策、法令,同时,内容要求要完整,深度符合本规定要求。
签订合同后35天内交付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
3.《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4.《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5.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6.《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7.《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T*****—2020)
8.《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CJJ70-96)
9.《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2001)
10.《木结构设计规范》(GB *****-2003)
11. 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林铭、黄昭源、叶其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2、服务费以陆仟元(¥6000)定价收取。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81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南阳镇含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阳镇含溪村村委楼8-10        

联系方式:叶书记17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联系方式:张晓敏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敏

电 话:  0593-*******

 

标签: 设计项目 修缮工程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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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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