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创城工作垃圾桶采购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漳浦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创城工作垃圾桶采购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JAH[2022]ZC012
二、项目名称:漳浦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创城工作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
---|---|---|
福建铭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工业园区南区漳州市程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内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A9901 - 垃圾容器 | 塑料垃圾桶(120L)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200 | 个 | 180 | ***** |
A9901 - 垃圾容器 | 塑料垃圾桶(240L)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800 | 个 | 255 | ****** |
A9901 - 垃圾容器 | 塑料垃圾分类桶(240L)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50 | 套 | 1020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吴玉梅
专家:郭北剑、蔡木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 (0,100]万元,1.5%
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 (0,100]万元,1.5%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浦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漳浦县麦市街
联系方式:吴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绿欧洲城21栋1101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 话:05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漳浦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02 15:11
标签: 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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