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eb519ad9955f4d54b3b66484304945f3)西昌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项目比选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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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3 15:54
___西昌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项目__西昌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项目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西昌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项目西昌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项目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西昌邛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834-******* | |||||
比选时间 | 2022年04月02日16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公示期 | 2022年04月04日至2022年04月07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华娟 | / | 招投标代理 | 高级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CY510*****020288 | ||
专职技术人员 | 王群 | / | 工程技术 | 高级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XY510*****090933 | ||
专职技术人员 | 姜永伦 |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中级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CY510*****170890 | ||
专职技术人员 | 郑裕荣 | / | 工程管理 | 中级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CY510*****171674 | ||
专职技术人员 | 郑万强 | / | 工程造价 | 中级 |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CY510*****171112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眉 山南方智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甘眉工业园区南区( ( 眉山机械产业园区) ) 产城配套项目标准厂房、甘眉工业园区南区( ( 眉山机械产业园区) ) 产城配套项目车城北路、东坡区崇仁片区棚户区( ( 建制镇) ) 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 2020年10月28日 | 下浮20% | 王群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刘华娟 | 中交城市投资(成都)有限公司 | 濛阳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城市会客厅及配套工程等 9 个项目 | 2021年05月31日 | 下浮40%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0834-*******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834-*******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成都腾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四川天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2项要求 |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比选公告3.3项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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