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交换机及模块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交换机及模块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8-26 12:44:10 | ||||
项目名称: | 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交换机及模块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6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 | 成交供应商: | 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炜杰 | 联系人: | 刘金枝、李蓉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138*****324@139.com | 电子邮件: | hfjj84@163.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8-14 06:52:07 | 送货地点: | 合肥市金寨路51号 | ||
截止日期: | 2014-08-20 06:52:07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5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正品质保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三年质保,上门安装,质量三包,故障响应7*24小时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以IT产品销售、服务为主的私营股份制企业。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商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家用电脑、外设耗材、数码产品、网络设备以及软件的批发和零售,同时为学校、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提供网络信息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及维护等服务。截止2011年12月底,公司累计完成营业额4亿元,为下一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下设三个主要业务部门——市场部、渠道部和行业客户部。市场部主要经营联想全系列产品(联想授权特许经营加盟店),依托门市,面向广大家庭和行业客户,提供专业、周到、贴心的一对一服务,经营产品包括联想电脑和品种丰富的数码科技产品,同时定期进行免费电脑知识普及培训,既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又回馈了社会。渠道部主要针对苏皖两地众多渠道合作伙伴,从事IT产品批发,旨在不断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和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建立畅通的产品销售网络。行业客户部是洪武公司为将企业由原有的产品导向型经营模式向客户导向型转变而设立的部门,该部门目前拥有多名微软、思科、联想认证工程师,主要为行业大客户应用提供方案级的产品和服务。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和联想、IBM、HP、TCL等IT著名企业建立起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成为他们在安徽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和代理商。自成立以来,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被合作伙伴多次授予优秀合作伙伴、AA级信用资格等级、最佳服务奖、最佳商用产品销售奖、销售百强店等诸多荣誉。随着客户转型战略的深入,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十多年的时间,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并为一大批客户提供了全面的集成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其中南京电信研究院系统设备改造工程、合肥铁路中学网络改造工程、安徽医科大学设备改造工程、南京电力自动化研究院通信所办公系统工程、安徽省农业发展银行设备采购项目都受到了用户的广泛好评,同时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与众多用户也建立起了长期的伙伴关系。 伴随着经济大发展春风,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年轻而朝气蓬勃的企业,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接受挑战,与时俱进,我们有信心,她将迎来更大的进步。近年来我公司一直是联想产品的中央政府单位协议供货商及安徽省直单位协议供货商。 | ||||
报价总金额: | 26,850.00 | ||||
采购人意见 | |||||
第一,二名服务不满足要求,第三家已传真无法供货,第四名服务不满足要求,选择第五名符合条件供应商。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合肥洪武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26,85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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