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新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3月28日 14: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魏昌华(采购人代表)、冯强、钟芳明。 | ||
总成交金额 | ¥4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时代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刘女士,028-********。 |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0069(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0069)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239号2-1c
中标(成交)金额:4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2021年度年报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 本项目涉及以下公司: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成都市新都区新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桂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兴城凯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新都区科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府家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香城绿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香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接受采购人委托,分别对采购人2021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2.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2.1检查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2检查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采购人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1.供应商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以合法合规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序,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进行风险的评估。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4.对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需及时通知采购人。5.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分别出具审计报告。6.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至少8人。7.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需以总所名义出具审计报告。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审计项目有关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如:审计内容、涉及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取证记录及相关资料、报告、总结、实施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所有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等。并承担因泄密产生的一切后果。 | 在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交付采购人验收。 | 供应商按照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及采购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提供送审计报告一式陆份,电子版一份。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提交的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缺少内容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完善。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开展本次审计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昌华(采购人代表)、冯强、钟芳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80%执行,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城时代9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刘女士,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刘女士
电 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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