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第七中学食堂设施设备合同公告

长沙县第七中学食堂设施设备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XJ-202*****004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第七中学(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淼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食堂设施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食堂设施设备 饮食炊事机械详见招标文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合计
14座餐厅桌1200*600*75045022个9900
28人位学生餐桌2000*600*75068094个*****
31.5米壁挂式风幕机1500mm12504台5000
41.2米壁挂式风幕机1200mm10501台1050
5储存柜1000*730*160012002台2400
6绞肉机DJ40029803台8940
7切菜机CHD-3048001台4800
824盆蒸饭柜24盘84501台8450
9双联烤箱RHKX-202DD79001台7900
10三功能搅拌机B20-F66001台6600
11压面机MT30A46801台4680
12不锈钢案板2000*1000*80016201个1620
13醒发架650*47*179014606个8760
14不锈钢浅漏网盆600*4005550个2750
15电饼档600*730*75027604台*****
16发酵柜双开490*710*185013401台1340
17油炸炉600*590*27038201台3820
18四门冰箱1220*760*195038902台7780
19汤粉桶500*500*85010001台1000
20电饭煲36L6303个1890
21六门冰柜1720x760x195052604台*****
22蒸饭柜24KW/380V60501台6050
23工作台1800*800*80017506台*****
24工作台1200*800*80014501台1450
25三层餐车三层9302台1860
26双星浸泡池1200*700*95022601台2260
27白色砧板φ450*100mm2658块2120
28红色砧板φ450*100mm2652块530
29蓝色砧板φ450*100mm2652块530
30电饭煲36L6305个3150
31微波炉20升36701台3670
32油炸炉600*590*27038201台3820
33保洁柜1200*480*180035504台*****
34三层式密封货架1450*480*153036002台7200
35白色密菜框540*1202830个840
36黄色密菜框540*1202820个560
37份数盆530*300*15011540个4600
381/2份数盆320*260*1006020个1200
391/4份数盆260*160*1003220个640
40土豆削皮机450型20801台2080
41消毒柜ZTP-90019502台3900
42热水器60L14601台1460
43金钢纱窗网常规15060平方9000
44铜电缆4*120+1*70MM2442126米*****
45铜电缆4*35+1*16MM210672米7632
46铜电缆4*50+1*25MM214560米8700
47塑铜线25MM2181595米*****
48塑铜线6MM24.2850米3570
49配电屏GGD屏*****1台*****
50配电箱定制15305台7650
51桥架100*200CM62120米7440
52桥架转角100*200CM6820只1360
53桥架支架100*200CM26120只3120
54桥架100*100CM50319米*****
55桥架转角100*100CM5830只1740
56桥架支架100*100CM26319只8294
57电能表3X220/380V 1.5(6)A11504块4600
58低压电流互感器LMZ-0.661854组740
59小型断路器63A(C60)7518台1350
60PVC管?503230根960
61PVC大湾?50950只450
62PVC直接?501.830只54
63PVC管卡?502120只240
64膨胀螺丝M14*1202910套1820
65镀锌钢绞线GJ-354120米480
66铜鼻子120MM2168只128
67铜鼻子70MM2112只22
68铜鼻子50MM21016只160
69铜鼻子25MM274只28
70铜鼻子35MM2824只192
71铜鼻子16MM2536只180
72明装接线盒4位5218只936
73金属软管32MM26.5180米1170
74配电屏基座国优6301台630
75电缆安装国标*****1批*****
76办公椅常规24530张7350
77财务柜SC-038308组6640
包合计///******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交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第七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招商银行开元路支行(湖南淼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31*****811020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3.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按照出厂优惠价格执行;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标的物的维修维护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均要求免费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榔梨街道长沙县第七中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龙街道开阳智能产业园4栋801
法定代理人:李煦阳法定代理人:侯淼川
委托代理人:马开委托代理人:侯淼川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标签: 中学食堂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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