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明珠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甘井子区明珠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甘井子区明珠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甘井子区明珠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TP*********001002 标段名称 甘井子区明珠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 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填报单位 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04月08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04月1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建设地点 甘井子区明珠路(张前路到生态科技创新城路段)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王琴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技术职称**************.******90日历日合格(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95.9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琴李宜昌巩增
注册资格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园林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证书编号*******B200*****0100009*******
投标报价*******.****** *******.****** *******.******
工程工期90日历日90日历日90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 (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
评审得分95.98 94.28 93.78
企业业绩
1.常山县入城口景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红十五线改建工程绿化工程
1.台前县国家储备林徐师片林项且施工
2.郑州市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绿化工程
3.河南省中牟森林公园林木种植施工(第六标段)
4.开封市沿黄生态廊道(示范区段)建设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樱花园项目)
1.秦汉新城2019年双照街道大魏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019年邯郸市东区道路绿化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项目(标段4)
3.沈棋路绿化改造工程施工
4.大渔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景观及相关配套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一、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业绩:1.红十五线改建工程绿化工程 2.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海湾大道(海翔大道-环湾大道段)工程(施工) 3.常山县入城口景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秀洲高新区秀园学校项目室外附属及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1.红十五线改建工程绿化工程 2.常山县入城口景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河南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1.郑州市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绿化工程2.台前县国家储备林徐师片林项且施工3.开封市沿黄生态廊道(示范区段)建设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樱花园项目)4.河南省中牟森林公园林木种植施工(第六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台前县国家储备林徐师片林项且施工2.开封市沿黄生态廊道(示范区段)建设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樱花园项目) 三、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业绩:1.沈棋路绿化改造工程施工2.西安国际会展中心配套景观提升项目施工3.大渔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景观及相关配套工程4.2019年邯郸市东区道路绿化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1.沈棋路绿化改造工程施工2.秦汉新城2019年双照街道大魏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 22.其他;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全玲玲 签于 2022/04/08 15:51:13
全玲玲 签于 2022/04/08 15:50: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绿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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