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件处理中心(自编1号楼)、辅助楼(自编2号楼)检测(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轻件处理中心(自编1号楼)、辅助楼(自编2号楼)检测(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东省邮政公司轻件处理中心(自编1号楼)、辅助楼(自编2号楼)检测项目(第二次)[JG2014-115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合格
2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格
3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合格
4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合格
5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合格
6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合格


公示时间:2014-08-30 00:00至2014-09-01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邮政公司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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