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空管所导航监视关键设备频谱分析仪及功率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空管所导航监视关键设备频谱分析仪及功率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 | ||||
公告日期: | 2014-09-02 06:23:05 | ||||
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空管所导航监视关键设备频谱分析仪及功率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6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空管所导航监视关键设备 | 成交供应商: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 | ||
联系人: | 李芸 | 联系人: | 雷雨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37*****901 | ||
电子邮件: | liyun121433@163.com | 电子邮件: | leiy@ei41.com | ||
开始日期: | 2012-10-19 07:00:27 | 送货地点: | 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十七号 | ||
截止日期: | 2014-09-01 07:00:27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822 | ||||
资质要求: | 该批设备因科研开发使用,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因而本次竞价限成都本地供应商或在成都有销售服务网点能提供工程师上门调试的外地供应商。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我公司出售的电子测量仪器保修期为18个月,保修期内我们对提供的设备在正常条件和环境下运行时由于设备自身缺陷引起的故障,负责免费维修、退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故障或破坏除外)。2.保修期外,若仪器出现故障,我们将根据情况适当收取维修费。3.我公司对产品实行终身服务制,在成都设有办事处,一旦有故障发生,将根据用户的故障报修实际情况,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1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排出故障,无法排出故障的24小时内提供故障设备同等性能的备用机给客户。4.在项目实施中,对用户进行各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参数设置的现场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将定期举行技术讲座,邀请用户方技术人员参加。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给用户派发相关产品的技术资料,以提高用户方技术人员的设备维护水平和管理能力。5.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直是我公司经营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本着以"用户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以”严谨、务实“的服务原则,以”及时处理,即时解决“的服务承诺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以优质的产品和优秀的服务全心全意地奉献客户。以上承诺,我们将信守无误。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简称41所),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唯一的专业电子测量仪器研究所,主要从事微波/毫米波、光电、通信、基础类测量仪器以及自动测试系统、微波毫米波部件等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批量生产。所本部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部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西安、合肥等地设有办事机构。41所现有职工1200多人,其中科技人员870多人,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有500多人。经国家授权批准,41所还设有了”电子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光电子一级计量站“,”综合电子测试与保障装备研发中心“,”国防科技工业自动化测试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国家电子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专业机构,在我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占据龙头地位。41所拥有一支从事电子测量仪器、自动测试系统、微波毫米波部件以及各类电子应用产品研究、开发、设计的专业技术队伍,具备先进的设计、生产、测试、计量、工艺手段和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迄今为止,41所共完成科研成果400多项,5项获国家奖,200多项获省、部级奖励。产品广泛应用于卫星、通信、导航、雷达、科研、教育等领域,并为载人航天、探月和光纤通信干线工程等许多国家重点项目进行了仪器配套,为我国的国防科技事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
报价总金额: | 276,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原因:价低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276,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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