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层流手术室二期净化工程(第三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眼科层流手术室二期净化工程(第三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眼科层流手术室二期净化工程(第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复核)
(公示期: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5日)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了对成都市万福实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疑,4月12日经组织原评审小组专家复核,现将本次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标段名称 | 眼科层流手术室二期净化工程(第三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9元 | |||||
项目编码 | 2021-JL13(05)-G***** | |||||||
招标公告编号 | ||||||||
招标人 | 眼科层流手术室二期净化工程项目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7 | 6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管荡 | 二级建造师 | 川 251*****9755 | |
第二名 | 广州天医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4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张伟 | 一级建造师 | 粤 132*****0130 2136 | |
第三名 | 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6 | 6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杨江 | 二级建造师 | 川 251*****9646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邻水县人民医院洁净手术部净化系统设备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新晃侗族自治县健康医疗集团中医院新区手术室净化系统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新晃侗族自治县健康医疗集团中医院新区手术室净化系统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天医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广州市黄埔区荔枝山路6号2号楼5层实验室装修工程、河源市人民医院二期ICU净化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广州大学精准基因编辑工程中心净化系统工程及中央空调系统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梅州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净化系统及配套安装项目、贺州人民医院康复视光中心五层、六层生殖中心手术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技门诊病房综合楼—裙楼五层手术室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河源市人民医院二期ICU净化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技门诊病房综合楼—裙楼五层手术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临猗县中医医院手术室系统净化工程、清镇市中医医院扩建项目-内镜中心装修等工程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区住院楼负压病房设备采购项目、察雅县人民医院二次深化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临猗县中医医院手术室系统净化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情况: 1、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评审点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第 3 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否决其投标。 2、成都市万福实业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第 5 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3、广州克孟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评审点委托代理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细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郭亮,联系电话:156*****202)提出异议。我单位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单位做出书面答复。如对答复不满意,可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投诉,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023*****144。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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