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治理2021年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治理2021年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治理2021年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2期G2栋5楼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治理2021年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榔桥镇

服务要求:按照规范处理处置存量污泥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海鸣、王能、夏华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1.5%收取,金额为*****.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榔桥镇街道、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号,联系电话:181*****436177*****1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榔桥镇街道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1*****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号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177*****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吕女士

电话:181*****436177*****17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标签: 废水治理 污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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