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专用车预中标结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专用车预中标结果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文件第三十八条单一来源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下列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预算单位(采购人):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昌吉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三、采购项目: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专用皮卡三辆。
四、采购内容: 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采购执法专用皮卡车三辆。
五、邀请采购供应商:
新疆西峰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六、 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昌市食药监[2014]14号文件,市财经领导小组同意我局购买三辆执法专用皮卡车。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和市场工作调研,认定黄海大柴神皮卡车质量和性能较同型号车辆较优,且售后服务方面有保障,鉴于上述原因,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并由新疆西峰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供货。
七、公告时间: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12日。
八、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公布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预算单位(采购人)反映。
九、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单位(采购人)地址:乌伊西路49号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人:张玉英 联系电话:136-8990-9816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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