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和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和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现将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8日。治理恢复义务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复核。我局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治理恢复义务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

  附表:历史遗留矿山名录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西安分局

  2022年3月28日

历史遗留矿山名录

序号

矿山名称

矿种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中心点坐标

经度

纬度

1

辽源矿务局西安煤矿

煤矿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东孟村、新力村、灯塔村及西安城区

*******.2

125.******

42.*****

2

辽源矿务局泰信煤矿

煤矿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西孟村、胜利村、灯塔村、太阳升村及西安城区

*******.9

125.******

42.*****

标签: 历史 废弃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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